傷寒

卷上 (35)

1陽明下篇

以上皆屬陽明腑證。

咽中閉寒,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蜷,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

言初病便咽乾閉塞,以其人少陰之真陽素虧,故汗下俱禁。下之,則顯少陰虛寒,諸證蜂起也。

諸外實者,不可下;下之,則發微熱,亡脈厥者,當臍握熱。

諸外實者,為表熱裡寒,下之則表邪內陷,客於下焦,故脈伏不至,四肢厥逆。但當臍一片掣引,而煩熱不寧也。

諸虛者,不可下;下之,則大渴求水者易愈,惡水者劇。

諸虛下之,為重虛內竭津液,故令大渴求水者,陽氣未竭,故易愈也。

脈數者,不可下;下之,則必煩,利不出。

陽明之脈必浮大,若兼之以數,為邪氣方熾,下之,則熱邪乘虛入里,故內煩而協熱利也。

以上宿病禁下。

白話文

《陽明下篇》

上述症狀都屬於陽明腑證。

咽喉閉塞不通時,不能使用瀉下療法。如果誤用瀉下,會導致上半身症狀減輕但下半身加重,無法飲水進食,躺臥時身體蜷曲,全身拘急疼痛,每日腹瀉數十次。

指初病就出現咽喉乾燥阻塞的情況,因為患者本身少陰經的真陽不足,所以禁止發汗和瀉下。若誤用瀉下,就會顯現少陰經虛寒的症狀,各種證候會接連出現。

外表實證的患者,不可用瀉下法;誤用瀉下會出現輕微發熱,若脈搏消失、四肢冰冷的患者,會感覺肚臍周圍發熱緊繃。

所謂外表實證是指表熱裡寒,誤用瀉下會使表邪內陷,積聚在下腹部,導致脈象沈伏不顯、四肢冰冷。但肚臍周圍會感到牽扯般的煩熱不適。

虛證患者,不可用瀉下法;誤用瀉下後,嚴重口渴想喝水的人容易治癒,但厭惡喝水的人病情會加重。

虛證誤用瀉下會加重虛損、耗竭體內津液,導致極度口渴想喝水的人,因陽氣未完全耗盡而較易治癒。

脈搏數快的患者,不可用瀉下法;誤用瀉下必定會心煩,腹瀉反而不暢。

陽明病的脈象本應浮大,若兼見數脈表示邪氣正盛,誤用瀉下會使熱邪趁虛入裏,導致心煩並伴有熱性腹瀉。

以上是宿疾禁用的瀉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