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璐

《傷寒纘論》~ 卷上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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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9)

1. 少陰下篇

少陰病脈細沉數病在裡。不可發汗。

沉細中加之以數。正邪熱入里之徵邪熱入里即不可發汗。發汗則動其經。而有奪血亡陽之變故示戒也。

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四肢為諸陽之本陽邪傳至少陰陷下於里而不能交通陽分。乃至四逆下利其中土之陽氣亦傷所以亟用柴胡升陷內之陽邪。枳實破內滯之結熱甘草助脾胃之陽運芍藥收失位之陰津。允為利解少陰。陰陽痞膈之定法慎不可以其陽熱結內而用下法也。蓋傷寒以陽為主四逆有陰進之象。若復用苦寒攻之。則陽益虧所以有諸四逆者。不可下之之戒。

咳者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並主下利。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泡令折。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內。湯中煮取一升半。分溫再服。

此證雖屬少陰。而實脾胃不和。故爾清陽之氣。不能通於四末是用四逆散清理脾胃。而散陰分之熱滯乃正治也。至於腹中痛者。加附子。於此不能無疑。蓋陽邪內陷之腹痛。只宜小建中和之。而此竟用附子者。以其證雖屬陽邪。必其人內有沉寒結滯不散。更兼形體素豐。可受陽藥。

方可加熱藥於清理脾胃劑中。仍是用和之法而非溫經助陽之義。觀下文即云泄利下重者。加薤白。則知熱滯雖得下利。究竟不能速通所以急行滌垢為務。即咳加五味子乾薑總是從治之法慎勿以其用熱治熱而致感也。

少陰病。咳而下利譫語者。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陰汗也。

少陰之脈從足入腹。上循喉嚨縈繞舌本。故多咽痛之證。則支別出肺。故間有咳證。今以火氣強迫其汗。則熱邪挾火力上攻。必為咳。以肺金惡火故也下攻必為利。以火勢逼迫。而走空竅故也。內攻必譫語。以火勢燔灼而亂神識故也。小便必難者。見三證皆妨小便。蓋肺為火熱所傷。

則膀胱氣化不行。大腸奔迫無度。則水穀並趨一路。心包燔灼不已。則小腸枯涸必至耳。少陰可強責其汗乎。

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

強責少陰汗而動其,血勢必逆行而上出陽竅以發汗皆陽藥故也。或口鼻或耳目。較之從陰竅出者。則倍危矣下厥者。少陰居中。不得汗而熱深也。上竭者。少陰之血。盡從上而越竭矣。少陰本少血。且從上逆。故為難治。然則熱在膀胱。必便血者。豈非以多血。且從便出為順乎。

少陰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湯主之。

少陰病。咽中傷生瘡不能言語。聲不出者。苦酒湯主之。

太陽之熱邪薄於少陰。則陰火挾痰攻咽。所以作痛當用半夏以滌飲。兼桂枝以散邪。甘草以緩急也。若劇者。則咽傷生瘡。音聲不出為陰邪上結。復與寒下不宜。故用半夏以開結。雞子以潤咽更藉苦酒消腫斂瘡。以勝陰熱也。勝陰熱者。正所以存陰也。飲散則熱解。即內經流濕潤燥之意。與厥陰喉痹麻黃升麻湯證例同。

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腹痛小便不利。少陰熱邪也。而下利不止。便膿血。則下焦滑脫矣。滑脫即不可用寒藥。故取乾薑石脂之辛澀。以散邪固脫而加粳米之甘。以益中虛蓋治下必先固中。中氣不下墜則滑脫無源而自止。此從治之法也。故注及內臺方。謂其用乾薑而曰裡寒謬矣。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少陰病。便膿血者可刺。

先下利而後便膿血。則用桃花湯。若不下利。而但便膿血。則可刺經穴以散其熱。今不用刺法。當從事白頭翁湯。設更兼咽乾心煩不得臥。又須黃連阿膠湯為合法耳。

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清心下必痛。口乾燥者急下宜大承氣湯

熱邪傳入少陰逼迫津水注為自利質清而無滓穢相雜。色青而無黃赤相間。可見陽邪暴虐之極反與陰邪無異。但陽邪傳自上焦。其人心下必痛口必乾燥設系陰邪。則心下滿而不痛。口中和而不渴必無此枯槁之象故宜急下以救其陰也。

以上少陰傳經熱證。

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少陰之症自利者。最多虛寒則下利清穀滑脫。則下利膿血。故多用溫藥傳經陽邪內結則自利純清水溫熱病則自利作渴並宜下奪清熱。此以六七日不大便而腹脹可見邪熱。轉歸陽明。而為胃實之證。所以宜急下也。然六七日腹脹不大便何得目之少陰。必在先曾見咽痛。自利煩渴至五六日。

□□□□□□□□□□□□無邊際是□熱則少陰必無此證當是藏庶學者易於□膀胱之候以膀胱主表故一身。

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之血為少陰之熱所逼其趨必出二陰之竅以陰主降故也。宜當歸四逆和營透表兼疏利膀胱為合法也。

上條少陰熱邪轉膀胱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