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月周天法(舊經)
置周天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分,以二十七日除之,每日得一十三度,余有一十四度二十五分。以約法相減,(以二十七減十四度二十五分。)得七十五停,相減停也。三次相減停,以七十五為法,先除母二十七日,乃二千七百也。除之得母,(三十六為母也。)以七十五除子一十四度二十五分,得一十九也,故三十六分度之一十九。
一日一十三度三十六分度之一十九,二日二十七度三十六分之二,三日四十度三十六分度之二十一,四日五十四度三十六分度之四,五日六十七度三十六分度之二十三,六日八十一度三十六分度之六,七日九十四度三十六分度之二十五。直候加至二十七日,乃得三百六十五度三十六分度之九也,故二十七日合周天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也。度之一者,乃一百刻中得二十五,四個二十五也,乃百刻也。
共合之今法,以三十六分為母,以合三百六十五度三十六分度之九,故四個九,亦三十六也,合四分度之一也。
(新添)當六歲也,自餘歲外之法。別有三百五十四日,而為一歲,通少一十一日五十五刻,乃積氣余而盈閏也。凡閏之月,無中氣,皆是前後三辰之分也,乃天度之數也。其象應期而有圓缺者,月象非有缺也。然月為太陰,水之精也,日象太陽,火之精也,日月相見,則為明字,乃天之道也。
火為陽明之於外,水為陰明之於內,以火大彰,以水鑑形,而可形之也。目之見也,同其太陽,照而象方見也。日光不能照者,其象不彰而缺也,以視其象,而可狂也。故上弦月南,則日乃西見而下之半也,下弦月南,則日乃東見而上之半也,望則日月相對,是故圓明,晦則同宮,是故視之不見矣。又如,冰雖瑩,夜懸暗室,非火炳明,而豈鮮見其形矣。
是知冰雖內明,非明曜而形無所見,月雖中朗,非日輝其象不能彰。是故月本無缺,蓋因日月行之遲速不等,而故有盈虧矣。
《求月周天法(舊經)》:
將周天度數365又25/100日,除以27日,每日得13度,餘14又25/100度。用約法相減(27減14又25/100度),得75分為基準單位。經三次相減後,以75為分母,先除母數27日(即2700分),得36為新分母;再用75除餘數14又25/100度,得19為分子,故每日行進度數為13又19/36度。
逐日累加如下:
- 第1日:13又19/36度
- 第2日:27又2/36度
- 第3日:40又21/36度
- 第4日:54又4/36度
- 第5日:67又23/36度
- 第6日:81又6/36度
- 第7日:94又25/36度
累計至27日,總和為365又9/36度,相當於365又1/4日(因9/36等於1/4)。此1/4度對應時間為25刻,四個25刻即百刻(一晝夜)。
現代計算以36為分母,365又9/36度中的四個9/36(即36/36)對應四分度之一。
(新增內容)
六年為一週期,其餘年份按354日為一年計算,較太陽年少11日55刻,累積成閏月。閏月無中氣,屬前後三辰之分野,符合天度規律。月相圓缺非月體缺損:月為太陰(水之精),日為太陽(火之精),日月相會即「明」字,體現天道。火主外顯光明,水主內映形體。人眼所見月相,實為日光照射部分——未被照亮處即顯「缺」。例如:
- 上弦月南時,日西照見下半月
- 下弦月南時,日東照見上半月
- 望月時日月相對,全圓明亮
- 晦日月日同宮,不可見
如同夜間暗室中的冰塊,無火光照耀則難顯其形。月體本無缺,因日月運行速度差異導致視覺盈虧——月賴日光顯象,猶如冰需外光現形。
2太陽早晚出入(新添)
經曰:地為人之下,太虛中者也,然地太虛之中,非謂至下之處也。以觀平野之外,目視之極,天圓之際,非謂天之有際,而與地之相接也。凡遐跡山休,皆黃隔而致之然也。物隔之際,是為日月運行道路上下之中也。是故日未出而先曉,日乍入而朗明矣。然日月星象,非謂高下齊等,循天而運行也矣。
然南方陽火,其氣炎上,北方陰水,其性下流,故上南也,下北也。北方下而為陰也,子正陰極,而反生陽而上升,日乃上行,循於醜寅,至卯乃曉,以上物隔之際,而乃出也。次乃上循辰巳,至午正陽極,而反生陰而下降,日乃下行。循於未申,至酉乃暮,以下物隔之際,而入之也。
次下循於戌亥,至子,周而復始也。此乃一日之中,陰陽升降運行之道也。歲中升降,亦如是也。故冬至為子正也,日行之下,循天運行,道路闊遠,故日晝行南道,而遲出早入也。乃晝凡四十刻,而夜凡六十刻也。然冬至之後,陽乃始生,日反上行,而漸高也。則循天之運行,道路穿狹,故日晝漸北行,而早出遲入也。
凡九日,晝加一刻,而為約也。至為春分,日行中道,故晝夜停而各得五十刻也。至於夏至,為午正也,日行之道,而至高也。高則循天,收而穿行,故日晝行北道,而早出遲入也。
晝夜一日百刻,二十四節氣定時刻也。立春正月節辰☰,手太陰經也,晝四十三刻,夜五十七刻。雨水正月中寅☳,手太陰絡,肺也,晝四十五刻,夜四十五刻。驚蟄二月節甲☰,手陽明經也,晝四十七刻,夜五十三刻。春分二月中卯☳,手陽明絡,大腸,晝五十刻,夜五十刻。
清明三月節巳☲,足陽明經,晝五十三刻,夜四十七刻。穀雨三月中辰☷,足陽明絡,胃,晝五十五刻,夜四十五刻。立夏四月節巽☳,足太陰經,晝五十七刻,夜四十三刻。小滿四月中巳☲,足太陰絡,脾,晝五十九刻,夜四十一刻。芒種五月節丙☱,手少陰經,晝六十刻,夜四十刻。
夏至五月中午☳,手少陰絡,心,晝六十刻,夜四十刻。小暑六月節丁☰,手太陽經,晝六十刻,夜四十刻。大暑六月中未☰,手太陽絡,小腸,晝五十九刻,夜四十一刻。立秋七月節坤☵,足太陽經,晝五十七刻,夜四十三刻。處暑七月中申☱,足太陽絡,膀胱,晝五十五刻,夜四十五刻。
白露八月節庚☰,足少陰經,晝五十三刻,夜四十七刻。秋分八月中酉☱,足少陰絡,腎,晝五十刻,夜五十刻。寒露九月節辛☵,手厥陰經,晝四十七刻,夜五十三刻。霜降九月中戌☷,手厥陰絡,手心主,晝四十五刻,夜五十五刻。立冬十月節乾☰,手少陽經,晝四十三刻,夜五十七刻。
小雪十月中亥☵,手少陽絡,三焦,晝四十一刻,夜五十九刻。大雪十一月節壬☳,足少陽經,晝四十刻,夜六十刻。冬至十一月中子☵,足少陽絡,膽,晝四十刻,夜六十刻。小寒十二月節癸☲,足厥陰經,晝四十刻,夜六十刻。大寒十二月中醜☷,足厥陰絡,肝,晝四十九刻,夜五十一刻。
太陽早晚出入(新添)
古人認為,大地位於人的下方,懸浮於宇宙之中,但這並非指大地處於最低處。當我們眺望平野盡頭,視線所及的天際線,並非天空真的有邊界與地面相接,而是遠方山巒阻隔所形成的錯覺。這片被遮蔽的交界處,正是日月運行的軌道所在。因此,太陽未升起前天色已微亮,太陽剛落下時仍殘留餘光。
日月星辰的運行並非固定於同一高度,而是依循天體軌道移動。南方屬陽火之氣,性質向上升騰;北方屬陰水之氣,性質向下沈流。因此方位上南為高、北為低。北方屬陰,當子時陰氣達極致後,陽氣反而萌生並上升,此時太陽開始上行,經醜時、寅時,至卯時破曉,最終從遮蔽物後方升起。接著太陽繼續上行至辰時、巳時,到午時陽氣極盛,陰氣開始滋生並下降,太陽轉而西沈,經未時、申時,至酉時日暮,從遮蔽物後方隱沒。
之後太陽下行經戌時、亥時,至子時完成循環。這便是一日之內陰陽升降的運行規律,一年的季節變化亦同理。冬至對應子時正位,太陽運行軌道偏南且距離遠,因此晝短夜長(晝四十刻,夜六十刻)。冬至後陽氣初生,太陽逐漸北移,軌道變窄,白晝漸長(約每九日增加一刻)。春分時太陽行至中道,晝夜均等(各五十刻)。夏至對應午時正位,太陽軌道最高且偏北,故晝最長(六十刻),夜最短(四十刻)。
二十四節氣晝夜時刻表
- 立春(正月節):手太陰經,晝43刻,夜57刻
- 雨水(正月中):手太陰絡(肺),晝45刻,夜45刻
- 驚蟄(二月節):手陽明經,晝47刻,夜53刻
- 春分(二月中):手陽明絡(大腸),晝50刻,夜50刻
- 清明(三月節):足陽明經,晝53刻,夜47刻
- 穀雨(三月中):足陽明絡(胃),晝55刻,夜45刻
- 立夏(四月節):足太陰經,晝57刻,夜43刻
- 小滿(四月中):足太陰絡(脾),晝59刻,夜41刻
- 芒種(五月節):手少陰經,晝60刻,夜40刻
- 夏至(五月中):手少陰絡(心),晝60刻,夜40刻
- 小暑(六月節):手太陽經,晝60刻,夜40刻
- 大暑(六月中):手太陽絡(小腸),晝59刻,夜41刻
- 立秋(七月節):足太陽經,晝57刻,夜43刻
- 處暑(七月中):足太陽絡(膀胱),晝55刻,夜45刻
- 白露(八月節):足少陰經,晝53刻,夜47刻
- 秋分(八月中):足少陰絡(腎),晝50刻,夜50刻
- 寒露(九月節):手厥陰經,晝47刻,夜53刻
- 霜降(九月中):手厥陰絡(心包),晝45刻,夜55刻
- 立冬(十月節):手少陽經,晝43刻,夜57刻
- 小雪(十月中):手少陽絡(三焦),晝41刻,夜59刻
- 大雪(十一月節):足少陽經,晝40刻,夜60刻
- 冬至(十一月中):足少陽絡(膽),晝40刻,夜60刻
- 小寒(十二月節):足厥陰經,晝40刻,夜60刻
- 大寒(十二月中):足厥陰絡(肝),晝49刻,夜51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