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

卷之五 (11)

1長刺節篇第五十五篇

《靈樞·官針》篇云:刺有十二節。《刺節真邪》論云:刺有五節。長,猶廣也。長刺節者,即以病之所在,而為刺之之節。如頭痛、寒熱、腐腫、積疝、痹病、狂癲諸風,皆以病之所在,而取刺之,所以廣五節十二節之刺,故曰長刺節。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

岐伯承上篇針解,而廣刺節之意。《九針十二原》論云:凡將用針,必先診脈。今曰刺家不診,但聽病者言,是施刺之法,有憑脈者,有憑證者,所以廣刺法之未盡也。

在頭,頭疾痛,為藏針之。刺至骨,病已,上無傷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藏,如字。此刺頭痛之法也。在頭,病在頭也。頭疾痛,因病在頭,卒然而痛也。藏,猶深也。藏針,深刺也。為藏針之,故刺至骨,其病始已。刺雖在骨,其上則無傷骨外之肉,以及於皮。刺法由皮至骨,乃行針之道。故曰:皮者道也。道,猶路也。

陽刺入一,旁四處,治寒熱,深專者,刺大臟,迫臟刺背,背俞也,刺之迫臟,臟會,腹中寒熱去,而止與刺之,要髮針而淺出血。

陽,舊本訛陰,今改。處,去聲。此刺寒熱之法也。《靈樞·官針》篇:五曰陽刺,陽刺者,正內一,旁內四。陽刺入一,即正內一也,旁四處,即旁內四也。此陽刺之法,乃治寒熱之病,若寒熱不在陽分,深而且專。深專者,入於陰分,故刺大臟。申明大臟者,迫臟刺背。

五臟之俞,皆在於背,是背俞也。又申明刺之迫臟者,以臟俞在背,為臟之會。夫入一旁四,乃陽刺,而治陽分之寒熱。迫臟刺背,乃陰刺,而治腹中之寒熱。故腹中寒熱去,而止與刺之。止與刺者,中病即止之意。下凡言止者,皆止與刺也。無論陽刺陰刺,大要髮針之時,貴淺出其血,以通絡脈也。

治腐腫者,刺腐上,視癰小大,深淺刺。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針,為故止。

內,音納。此刺腐腫之法也。肉爛已腐,高大曰腫,治腐腫者,治其內腐外腫也。內腐外腫,即當刺其腐上,更視癰之小大,以為深淺之刺。刺大者,刺大癰也。多血,多膿血也。大癰多血,當淺刺之。小者,小癰也。癰小未潰,毒氣在內,當深刺之,其深刺也,必端以內針,為復其故,而止與刺之。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𩩻以下至少腹而止,刺挾脊兩旁四椎間,刺兩髂髎,季脅肋間,導腹中氣,熱下已。

𩩻,腯同,音突。髂,音駕。髎,音料,餘篇同。此刺腹積之法也。腯,肥厚也。病在少腹有積,刺其積上皮腯之處。少腹有積,則少腹皮腯,故以下至少腹而止是其處也。挾脊兩旁四椎間,乃心包厥陰之俞。少腹有積,刺厥陰俞者,脈要精微論云:病名心疝,少腹當有形,故刺也。

腰骨曰髂。兩髂髎,兩邊腰骨之側,居髎穴也。季脅肋間,章門穴也。季脅肋,乃足厥陰肝脈之經。髂髎,乃足少陽膽脈之經。少腹有積,合刺厥陰少陽者,乃導腹中之氣,溫熱其下,則病可已。下,指少腹也。

白話文

《長刺節篇第五十五篇》

精通針刺的醫者不必診脈,只需聽取病人的陳述即可施針。

治療頭痛的方法:當病位在頭部且突然劇痛時,應採用深刺法。針刺需直達骨面方能見效,但要注意不可損傷骨外的肌肉與皮膚。皮膚是針刺的必經之路。

陽刺法(原誤作陰刺)是在中央刺一針,周圍刺四針,用於治療寒熱病。若寒熱深入臟腑,則需直接針刺內臟相關穴位。由於五臟俞穴位於背部,故應刺背部俞穴。背部俞穴是臟氣匯聚之處。陽刺法治療體表寒熱,刺背俞穴則治療體內寒熱。待腹中寒熱消退即停止治療。無論陽刺陰刺,關鍵在於起針時淺刺出血以疏通絡脈。

治療腐腫的方法:直接針刺腐爛腫脹處,根據癰腫大小決定進針深度。大癰膿血多宜淺刺,小癰毒氣內蘊需深刺。深刺時必須垂直進針,達到治療效果即可停針。

治療少腹積塊的方法:從肥厚的少腹皮膚向下針刺至積塊部位。同時針刺脊柱兩旁第四椎間隙(厥陰俞穴)、兩側腰骨旁的居髎穴,以及季脅肋間的章門穴。此法治療可疏導腹中氣機,使熱氣下行至少腹而病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