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仲景
《傷寒雜病論(桂林古本)》~ 溫病脈證並治第六 (2)
溫病脈證並治第六 (2)
1. 熱在上焦者
師曰:熱在上焦者,因咳為肺痿;熱在中焦者,為腹堅;熱在下焦者,則尿血,或為淋閟不通(1);大腸有寒者,多鶩溏,有熱者,便腸垢;小腸有寒者,其人下重,便膿血,有熱者,必痔。【註】閟,關閉,緊閉之意
2. 三焦竭
問曰:三焦竭,何謂也?師曰:上焦受中焦之氣,中焦未和,不能消穀,故上焦竭者,必善噫;下焦承中焦之氣,中氣未和,穀氣不行,故下焦竭者,必遺溺失便。
3. 病有積、聚、氣
問曰:病有積,有聚,有氣,何謂也?師曰:積者,臟病也,終不移處;聚者,腑病也,發作有時,轉輾移痛;氣者,脅下痛,按之則愈,愈而復發,為氣。諸積之脈,沉細附骨:在寸口,積在胸中;微出寸口,積在喉中;在關者,積在臍旁;上關上,積在心下;微出下關,積在少腹;在尺中,積在氣衝;脈出左,積在左;脈出右,積在右;脈左右俱出,積在中央;各以其部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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