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雜病論(桂林古本)》~ (3)
(3)
1. 以上皆傳經脈證並治之
以上皆傳經脈證並治之正法也。若入腑及臟為傳經變病,治列後條。
2. 大青龍加附子湯
若兩感於寒者,一日太陽受之即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煩滿而渴,脈時浮時沉,時數時細,大青龍加附子湯主之。大青龍加附子湯方麻黃六兩(去節)桂枝二兩(去皮)甘草二兩(炙)杏仁四十枚(去皮尖)生薑三兩(切)大棗十枚(劈)石膏如雞子大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上八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溫粉粉之,一服汗者,停後服;若復服汗多亡陽,遂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3. 大黃石膏茯苓白朮枳實甘草湯
二日陽明受之即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語,脈時高時卑,時強時弱,宜大黃石膏茯苓白朮枳實甘草湯。大黃石膏茯苓白朮枳實甘草湯方大黃四兩石膏一斤茯苓三兩白朮四兩枳實三兩甘草三兩(炙)上六味,以水八升,煮取五升,溫分三服。
4. 當歸附子湯
三日少陽受之即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脈乍弦乍急,乍細乍散,宜當歸附子湯主之。當歸附子湯方當歸四兩附子大者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人參三兩黃連三兩黃柏三兩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5. 以上皆傳經變病
以上皆傳經變病,多不可治,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則榮衛不行,臟腑不通而死矣。所謂兩感于寒不免于死者,其在斯乎!其在斯乎!
6. 若不加異氣者
若不加異氣者,至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也;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歇也;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也;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舌乾,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人精神爽也。若過十三日以上,不間,尺寸陷者,大危;若更感異氣,變為他病者,當依壞病證法而治之。若脈陰陽俱盛,重感於寒者,變成溫瘧。
陽脈浮滑,陰脈濡弱,更傷於風者,變為風溫。陽脈洪數,陰脈實大,更遇溫熱者,變為溫毒,溫毒,病之最重者也。陽脈濡弱,陰脈弦緊,更遇溫氣者,變為溫疫。以此冬傷於寒,發為溫病,脈之變證,方治如說。
7. 凡人有疾
凡人有疾,不時即治,隱忍冀差,以成痼疾,小兒女子益以滋甚。時氣不和,便當早言,尋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時治之,罕有不愈者。患人忍之,數日乃說,邪氣入臟,則難為制。
8. 凡作湯藥
凡作湯藥,不可避晨夕,覺病須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則易愈矣;如或差遲,病即傳變,雖欲除治,必難為力;服藥不如方法,縱意違師,不須治之。
9. 凡傷寒之病
凡傷寒之病,多從風寒得之,始表中風寒,入裏則不消矣,未有溫覆當而不消散者。不在證治,擬欲攻之,猶當先解表,乃可下之;若表未解,而納不消,必非大滿,猶有寒熱,則不可下;若表已解,而納不消,大滿,大實,腹堅,中有燥屎,自可下之,雖四五日數下之,不能為禍也。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則內虛熱入,協熱遂利,煩燥諸變,不可勝數,輕者因篤,重者必死矣。
10. 夫陽盛陰虛
夫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如是則神丹安可以誤發,甘遂何可以妄攻?虛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機,應若影響,豈容易哉!況桂枝下咽,陽盛即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死生之要,在乎須臾,視身之盡,不暇計日。
此陰陽虛實之交錯,其候至微,發汗吐下之相反,其禍至速,而醫術淺狹,懵然不知病源,為治乃誤,使病者殞歿,自謂其分,至令冤魂塞于冥路,死屍盈於曠野,仁者鑒此,豈不痛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