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 獸部第五十一卷 (61)
獸部第五十一卷 (61)
1. 狒狒
人不敢犯之,能令人病及焚居也。《玄中記》云:山精如人,一足,長三四尺。食山蟹,夜出晝伏。千歲蟾蜍能食之。《抱朴子》云:山精形如小兒,獨足向後。夜喜犯人,其名曰鬾,呼其名則不能犯人。《白澤圖》云:山之精,狀如鼓,色赤,一足而行,名曰夔,呼之可使取虎豹。
《海錄雜事》云:嶺南有物,一足反踵,手足皆三指。雄曰山丈,雌曰山姑,能夜叩人門求物也。《神異經》云:南方有魃,一名旱母。長二三尺,裸形,目在頂上,行走如風。見則大旱。遇者得之投溷中,則旱除。《文字指歸》云:旱魃,山鬼也。所居之處天不雨。女魃入人家,能竊物以出;男魃入人家,能竊物以歸。
時珍謹按:諸說雖少有參差,大抵俱是怪類,今俗所謂獨腳鬼者是也。邇來處處有之,能隱形入人家淫亂,致人成疾;放火竊物,大為家害。法術不能驅,醫藥不能治,呼為五通、七郎諸神而祀之,蓋未知其原如此。故備載之,非但博聞而已。其曰呼其名則無害,千歲蟾蜍能食之者,非治法歟?引申觸類,必有能制之者。
又有治鳥,亦此類,見禽部。精怪之屬甚夥,皆為人害。惟《白澤圖》、《玄中記》、《抱朴子》、《酉陽雜俎》諸書載之頗悉,起居者亦不可不知。然正人君子,則德可勝妖,自不敢近也。
肉
【氣味】無毒。
【主治】作脯,連脂薄割炙熱,貼人癬疥,能引蟲出,頻易取瘥(藏器)。
白話文:
狒狒這種東西,人不敢去冒犯它,它能使人生病,甚至引起火災。《玄中記》說:山精長得像人,只有一隻腳,身高三四尺。吃山蟹,晚上出來活動,白天則躲藏。活了千年的蟾蜍能吃掉它。《抱朴子》說:山精長得像小孩子,只有一隻腳,腳跟朝後。晚上喜歡侵犯人,它的名字叫做「鬾」,只要呼喊它的名字,它就不能侵犯人。《白澤圖》說:山中的精怪,外形像鼓,顏色是紅色的,只有一隻腳行走,名字叫做「夔」,呼喊它的名字,可以讓它去抓虎豹。
《海錄雜事》說:嶺南地區有一種動物,只有一隻腳,腳跟反向,手和腳都有三個指頭。雄的叫做山丈,雌的叫做山姑,晚上會敲人家的門要東西。《神異經》說:南方有一種怪物叫做「魃」,也叫做旱母。身高二三尺,赤裸著身體,眼睛長在頭頂上,走路像風一樣快。只要它出現,就會發生大旱。如果遇到它,把它丟進廁所裡,旱災就會解除。《文字指歸》說:旱魃是山鬼,它居住的地方就不會下雨。女魃進入人家,會偷東西出去;男魃進入人家,會偷東西回來。
李時珍仔細考證:各種說法雖然有些差異,但大體上都說的是怪異的生物,就是現在民間所說的獨腳鬼。最近到處都有這種東西,它們會隱形進入人家進行淫亂,使人生病;還會放火、偷東西,對家庭造成很大的危害。法術無法驅逐它,藥物也無法治療它,人們稱它為五通、七郎等神明來祭拜,實在是不了解它們的根源。因此將這些記載下來,不只是為了增加見聞。書中說呼喊它的名字就不會有危害,以及活了千年的蟾蜍能吃掉它,這或許就是一種治療方法吧?如果能從這些推論延伸,一定會有能制服它們的方法。
還有一種會危害鳥類的怪物,也是屬於這一類,記載在禽鳥部。精怪這類東西很多,都會危害人類。只有《白澤圖》、《玄中記》、《抱朴子》、《酉陽雜俎》等書記載得比較詳細,日常生活的人也不可不知道這些。但是,正人君子憑著自己的德行,就可以戰勝這些妖邪,它們自己也不敢靠近。
(肉)
【氣味】沒有毒。
【主治】如果把肉做成肉乾,連著脂肪切成薄片,烤熱後貼在長癬疥的地方,可以把蟲子引出來,勤換幾次,就會痊癒。(出自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