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珍

《本草綱目》~ 虫部第四十二卷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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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部第四十二卷 (23)

1. 溪鬼蟲

皆殺人,不過二十日。方家用藥,與傷寒、溫病相似。或以小蒜煮湯浴之,及諸藥方。又云:江南射工毒蟲,在山澗水中。人行或浴,則此蟲含沙射人形影則病。有四種,初得皆如傷寒,或似中惡:一種遍身有黑黶子,四邊悉赤,犯之如刺;一種作瘡,久即穿陷;一種突起如石;一種如火灼熛瘡也。療之並有方法。

王充《論衡》云:短狐含太陽毒氣而生,故有弓矢射人,中人如火灼也。

白話文:

這種溪鬼蟲會殺人,而且通常活不過二十天。醫生用的藥方,和治療傷寒、溫病的藥方類似。有時會用小蒜煮湯洗澡,以及其他藥方來治療。

另外有說法是,江南地區有一種叫射工的毒蟲,生長在山澗水中。如果有人在水中行走或洗澡,這種蟲就會含著沙子射向人的身影,讓人因此生病。這種病有四種不同的症狀,剛開始都像傷寒,或者類似中邪:一種是全身長出黑色的斑點,四周都是紅色的,摸起來像被刺到一樣;一種是長出瘡,時間久了會潰爛穿孔;一種是突然隆起像石頭一樣;還有一種像被火燒傷一樣起水泡。這些都有相應的治療方法。

王充在《論衡》中說:短狐吸收太陽的毒氣而生,所以能像弓箭一樣射人,被射中的人會像被火燒到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