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明廣

《子午流注說難》~ 下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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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 (1)

1. 五臟五腧六腑六腧釋義

腧是穴位。能轉註他穴。凡節之交(一)三百六十五會。五臟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二)。乃水穀之氣。化為氣血。自內而外。由外而內。迴環相通。蓋天之六元(三)之氣。補益人體五臟。則為本輸(四)。地之五味(五)補益人體六腑。則為府腧(六)。臟之氣合於腑。

自內相合。府之精。輸於臟。由手足之原穴而轉註。故五臟之俞即原穴。六腑水穀之精華貫入五臟俞穴之起原處。靈樞第一篇九針十二原。乃大淵。大陵。太衝。太白。太谿。左右計十原。增鳩尾脖胦。曰膏曰肓。概括六腑所出之要穴。共稱十二原。

五臟五腧所出為井木。六腑六腧所出為井金。天一生水(七)。木上之水乃金之所生。積陽為天。天生萬物。故陽井為金。積陰為地。水為陰。水能生木。故陰井為木。以四時證之。冬月水旺。春月木旺。木上之露。其色青。自根而達於枝葉。木根於地。地下有水。則木繁榮。

故曰水生木。故陰井為木。秋月金旺。木上之露其色白。自葉溜根。秋後枝葉雖枯槁。而蒂固根深。金生水。故陽井為金。蓋秋金之氣。抑制其木之枝葉。增益其地下之水分。此五運(八)相推行之次序。井金井木既定。則依五運流注之。陰井為木。陰滎為火。陰俞為土。陰經為金。

陰合為水。陽井為金。陽滎為水。陽俞為木。陽原陽經為火。陽合為土。出為井。溜為滎。注為俞。過為原。行為經。入為合。五臟五腧。六腑六腧。各行其道。故曰五腧之所留。五臟無原。六腑精華注入五臟之俞。故以俞為原。此六腑之所與合。

至於人體有病。依經穴旺時取之。甲丙戊庚壬開府之井穴。乙丁己辛癸開藏之井穴。陽日陽時開陽穴。陰日陰時開陰穴。均間時一取之。陽日流注到陰日。仍開陽穴。陰日流注到陽日。仍開陰穴。各依相生之次序。每日十一時共開六穴。陽日氣納三焦(九)。六腑皆備。陰日血歸包絡(九)。五臟悉通。此所謂五臟之所溜處。

邪氣之來。實則瀉之。多瀉其子。試舉四時以為例。春取絡脈諸滎。大筋分肉之間。木旺於春。滎為火穴。木能生火。取諸滎乃瀉其子。病甚者深取之。病間者淺取之。下云如春法。亦即此義。夏取諸俞。俞為土穴。夏日火旺。取諸俞乃瀉其子。秋取諸合。余如春法。蓋取其子仍有甚間之分。

詳見於前。冬取諸井。水生木。冬日水旺。取諸井亦瀉其子。此四時之常例。詳推其變。邪氣病人。尤多克我。如土氣旺則水受其克。當瀉其土穴。針深而留之。故冬取諸井。兼取諸俞。蓋井穴過淺。只適宜於間(十)者淺刺速入速出。如冬病之甚者。須深針而留之。指間井穴不足取。

當取諸俞之分(十一)。

五臟各有五腧。五五二十五腧。六腑各有六腧。六六三十六腧。共六十一穴。扁鵲子午經便於流注干支之推算。增心本臟五穴。共為六十六穴。陽日陰日。依各臟各腑相生之次序取之。間時一穴。木火土金水。與金水木火士五腧得五時。中間四時。共為九時。陽日增三焦一穴。

取其生我者(十二)。陰日增包絡一穴。取其我生者(十二)。一日六穴。計六時。間五時。合十一時。十日共一百十時。始於癸日亥時。終於癸日子時(歷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其間缺癸日十時。此流注中天然之缺點。

天之十干(十三)。下合地之五運。地之十二支(十四)。上應天之六元。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庚辛金。壬癸水。陽奇陰偶。六腑為陽。五臟為陰。甲膽為陽木。乙肝為陰木。丙小腸為陽火。丁心為陰火。戊胃為陽土。己脾為陰土。庚大腸為陽金。辛肺為陰金。壬膀胱為陽水。

癸腎為陰水。依各臟各腑十日環周之次序。其中尤有陰陽交錯之至理者。蓋五運之始為土。土為四象之母。依次以生之。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一日一字。甲與己合。同宗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奇偶雖不同。而五日中六十時。

時干支恰一周。吾國造甲子始。六十年一大周年。五年中有六十月而周月。五日內有六十時而周時。五運六氣。古今哲學。年年歲歲不同。日日時時亦各不同。然甲己同宗。則陰陽奇偶交相錯落。故甲日開穴。重出於己日之下。己日開穴。又重見於甲日之下。乙庚丙辛丁壬戊癸八日。

亦互相交流。同一義理。

2. 終始根結釋義

凡用針者。必通十二經脈之所終始。營衛偕行二十八脈。此其常例。外邪病人。奇邪離經。陰經典陽經各別。則各有根結。各有終始。陰經陽經不同。手經足經各異。用針者應重足不重手。蓋陰者主臟。陽者主腑。足三陰三陽。接近於臟腑。手三陰三陽之脈度。不接近於臟腑。

但補瀉迎隨。和氣之方。必通陰陽臟腑。故根結偏重在足。然脈會大淵。陰陽之有餘或不足。又當從手診脈。蓋人迎主三陽。脈口主三陰。人迎一盛一盛三盛。病在少陽太陽陽明。脈口一盛二盛三盛。病在厥陰少陰太陰。

人迎脈口。較平人俱盛三倍以上。名曰陰陽俱溢(一)。當以開十宣之法疾瀉之。不開則血脈閉塞。氣無所行。流淫而傷五臟。危證也。

如四倍以上。左為外格(一)。右為內關(一)。內關不通。死不治。

人迎脈口。較平人俱盛四倍以上者。名曰關格。與之短期。蓋陰陽離絕。生氣已竭之死證也。

其人迎一盛於脈口者。病在足少陽。一盛而躁者。病在手少陽。用針者。皆瀉足少陽而補足厥陰。二瀉一補。日一取之。

其人迎二盛於脈口者。病在足太陽。二盛而躁者。病在手太陽。用針者。皆瀉足太陽而補足少陰。二瀉一補。二日一取之。

其人迎三盛於脈口者。病在足陽明。三盛而躁者。病在手陽明。用針者。皆瀉足陽明。而補足太陰。二瀉一補。日二取之。

其脈口一盛於人迎者。病在足厥陰。一盛而躁者。病在手厥陰。用針者。皆瀉足厥陰而補足少陽。二補一瀉。日一取之。

其脈口二盛於人迎者。病在足少陰。二盛而躁者。病在手少陰。用針者。皆瀉足少陰而補足太陽。二補一瀉。二日一取之。

其脈口三盛於人迎者。病在足太陰。三盛而躁者。病在手太陰。用針者。皆瀉足太陰。而補足陽明。二補一瀉。日二取之。

刺道畢於終始。終始之道。有常有變。經脈十二。始於手太陰肺。終於足厥陰肝。脈度二十有八。男子始於左手太陰肺。終於督任兩陽蹺。女子始於右手太陰肺。終於任督兩陰蹺。此經脈終始之常。外有經正經別六合。不在其中。皆人身生理之常。其有病變者。則三陰三陽各有終始。

各有根結。推而言之。尤有根而不結者。散於絡別而倒行。會於項中。始於任而終於督。七次八穴十四行(二)。尚未盡也。此根而不結之變例。

(一)太陽根於至陰。結於命門。(睛明穴)

(二)陽明根於厲兌。結於顙大。(頭維穴)

(三)少陽根於竅陰。結於窗籠。(聽宮穴)

(四)太陰根於隱白。結於太倉。(中腕穴)

(五)少陰根於湧泉。結於廉泉。(舌本穴)

(六)厥陰根於大敦。結於玉英。(玉堂穴)

以上六者。有根有結。重足不重手。蓋足三陰三陽之井穴。皆在足下。故也。

(一)足太陽根於至陰。溜於京骨。注於崑崙。入於天柱。六次脈飛陽也。

(二)足少陽根於竅陰。溜於丘虛。注於陽輔。入於天容。四次脈光明也。

(三)足陽明根於厲兌。溜於衝陽。注於下陵。入於人迎。一次脈豐隆也。

(四)手太陽根於少澤。溜於陽谷。注於小海。入於天窗。三次脈支正也。

(五)手少陽根於關衝。溜於陽池。注於支溝。入於天牖。五次脈外關也。

(六)手陽明根於商陽。溜於合谷。注於陽谿。入於扶突。二次脈偏歷也。

以上六者。手足三陽之別絡也。根而無結。重陽不重陰。蓋手之三陰。從胸走手。不上於頭。故不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