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居中

《痰火點雪》~ 卷四 (2)

回本書目錄

卷四 (2)

1. 《千金方》論取膏肓腧穴法

膏肓腧穴,無所不治。主羸瘦虛損,夢中失精,上氣咳逆,狂惑失志等症。取穴之法,令人正坐,曲肘,伸兩手,以臂著膝前,令正直,手大指與膝頭齊,以物支肘,勿令臂得搖動,從胛骨上角摸索至胛骨下頭,其間當有二肋兩開,灸中間,依胛骨之裡,肋間深處是穴,骨容側指許,摩筋肉之表,肋骨空處按之,但覺牽引骨節動,須灸胛中各一穴,至六百壯,多至千壯,當覺氣下礱礱然如水狀,亦當有所下出,若無停痰宿飲,則無所下也。若病已困,不能正坐,當令側臥挽一臂,同前灸之也。

求穴大較,以右手從左肩住指頭,表所不及者是也。左手亦然,乃以前法灸之。若不能正坐,但伸兩臂亦可,伏衣幞上,伸兩臂令人挽兩胛骨,使相離,不爾,胛骨遮穴不可得也,所伏衣幞,當令大小常定,不爾則失其穴。此灸訖後,令人陽氣康盛,當消息以自補養,身體平復,其穴在五柱之上,四柱之下,橫去六寸許,相准望取之。

論曰:昔秦緩不救晉侯之疾,以在膏之下,肓之上,針藥所不及,即此穴也。孫真人笑其拙,不能求得此穴,所以宿疴難遣,若能用心得而灸之,無疾不愈矣。明載於此,學者仔細詳審,依法取之,無不得其真穴也。

一法,醫者先自坐,以目平正,卻於壁上,以墨作一大圈,卻令患者正坐,常使其目視圈,無得斜視別處,此良法也,令灸人正坐,曲脊伸臂依法,醫者以指揣後脊骨一節為一寸,自一柱至五柱,逐一以墨點記,令上下端直分明,且人有頸骨者,亦有無者,當以平肩為一柱是也,以四柱至五柱,用稈心比量兩柱上下遠近,摺為三分,亦以墨點脊上柱間,取第四柱下二分微多,五柱上一分微少,用筆點定,橫過相去六寸之中,左右以為兩穴交下遠近之准,大要兩柱上下,合同身寸,一寸三分七釐微縮,有無大段長短不同以參者。

《甲乙經》自大杼至尾骶骨作二十一柱,量三尺之數,分之若柱節分明,縱之尺寸不同,穴以柱數為定。若人肥大背厚,骨節難尋,當以平齊十四柱命門穴為準,上自大杼,下至命門,摺為一十四柱,每柱一寸三分,合其穴無不真也。

白話文:

膏肓穴這個穴位,幾乎能治療所有的疾病。它主要治療身體瘦弱、體虛、夢中遺精、氣喘咳嗽、狂躁迷惑、精神失常等症狀。

取穴的方法是,讓病人端正坐好,彎曲手肘,伸直兩手,讓手臂貼在膝蓋前方,保持正直。讓手的大拇指與膝蓋頭齊平,用東西支撐手肘,不要讓手臂晃動。從肩胛骨上角摸索到肩胛骨下端,在這之間應該有兩條肋骨分開,在兩肋中間,靠著肩胛骨內側,肋骨之間深陷的地方就是穴位。這個穴位寬度大概能容納一根手指側放,用手輕摩肌肉表面,按壓肋骨空隙處,會感覺到牽引著骨節在動。需要在兩側肩胛骨各灸一穴,每次灸六百壯,多則可灸到一千壯。灸的時候,會感覺到一股熱氣向下流動,像是水在流動一樣,也可能會有一些分泌物排出。如果體內沒有積留的痰或水液,則不會有什麼排出。如果病人病得很重,不能端正坐好,就讓病人側身躺下,抬起一側手臂,用同樣的方法灸。

找穴位的大概位置,用右手從左肩摸到指尖,手指摸不到的地方就是穴位。左手也一樣,然後用之前的方法灸。如果病人不能端坐,也可以伸直兩臂,趴在衣服包上,伸直兩臂,讓人把兩側肩胛骨拉開,使之分離,否則肩胛骨會擋住穴位,找不到穴位。所趴的衣服包,大小要固定,否則會找錯穴位。灸完這個穴位後,會讓人陽氣旺盛,要注意調養和滋補,身體會逐漸恢復。這個穴位在第五椎骨之上,第四椎骨之下,距離脊椎旁開約六寸的位置,對準後取穴。

古人說,以前秦醫緩無法治療晉侯的疾病,因為病在膏之下、肓之上,針藥都無法觸及,這裡說的就是這個穴位。孫思邈笑他愚笨,找不到這個穴位,所以宿疾難以去除。如果能用心找到這個穴位並灸它,沒有治不好的疾病。在這裡明確地記載下來,希望學者仔細研究,按照方法取穴,一定能找到真正的穴位。

還有一種方法,醫生先自己坐好,眼睛平視前方,在牆上用墨畫一個大圓圈,然後讓病人端正坐好,讓病人的眼睛看著圓圈,不要斜視其他地方,這是一種好方法。讓灸的人端正坐好,彎腰伸臂按照之前的方法。醫生用手指量後背脊骨,一節算一寸,從第一椎骨到第五椎骨,逐一用墨點記號,讓上下端點筆直分明。人的頸椎有的有骨頭,有的沒有,應以肩膀平齊的位置作為第一椎骨。用第四椎骨到第五椎骨的距離,用燈芯草比量兩椎骨上下遠近,摺疊成三等份,也在脊柱兩椎骨之間用墨點記號,取第四椎骨下二分多一點,第五椎骨上一分少一點,用筆點好,橫過脊柱旁開六寸的中間位置,左右兩側各取一穴,作為兩穴上下遠近的標準,大概兩椎骨上下,合起來是身體的尺寸,一寸三分七釐稍微縮短一點,人體高矮不同,可以參考使用。

《甲乙經》記載,從大杼穴到尾骶骨共有二十一椎骨,量起來是三尺的長度,將其分開,如果椎骨分節明顯,縱向尺寸不同,穴位就以椎骨的數量來確定。如果人肥胖背厚,骨節難以找到,應以平齊第十四椎骨的命門穴為基準,向上從大杼穴,向下到命門穴,摺疊成十四椎骨,每椎骨一寸三分,對應的穴位就一定真實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