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科匯纂》~ (21)
(21)
1. 論攻利
《儒門事親》雲∶病生之因,其有四焉。有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者,謂墜墮斫射,剝割,落馬墮井,打僕閃肭損傷,湯沃火燒,蟲蛇螫毒之類,四因之一也。有獨治內而愈者,兼治內而愈者;有獨治外而愈者,有兼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內後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外後治內而愈者;有須解毒而攻擊者,有須無毒而調引者。方法所施,或重或輕,或緩或急,或收或散,或潤或燥,或軟或堅。
方士之用,見解不同,各擅己心,好丹非素,故復問之。
凡落馬墜井,因而打僕,便生心恙,是痰涎散於上也,宜三聖散空心吐之;如本人虛弱瘦瘁,可用獨聖散吐之;後服安魄之藥,如定志丸之類,牛黃、人參、硃砂之屬。
凡跌打損傷,車碾杖瘡,腫發 痛,可用禹功散、通經散、神佑丸、導水丸等藥,峻瀉二十行,則痛止當癢。痛屬夏,癢屬秋,秋出則夏衰矣。蓋此痛得之於外,非其先元虛弱。
古人雲∶痛隨利減,病去如歸。此法得之唯陽高碩明、侯德和,使外傷者不致癃殘跛 之患凡一切刀器所傷,有刀箭藥,用風化鍛石一斤,龍骨四兩,二味為細末,先於端四日,刺薊菜,於端午日五更,合杵臼內搗和為團,作餅子若酒曲,中心穿眼,懸於背陰處陰干,搗羅為末,於瘡口上摻貼大效。《內經》雲∶先治外而後治內是也。
凡一切蟲獸所傷,及杖瘡 發,或透入里者,可服木香檳榔丸七八十丸或百餘丸,生薑,五七行,量虛實加減用之。又犬咬蛇傷,不可便貼膏藥及生肌散之類,先當用導水丸、禹功散之類,可瀉毒瓦斯,或瀉十餘行,實時痛減腫消,然後可用膏藥及生肌散之類敷之。《內經》雲∶先治內而後治外是也。
耀山雲∶按張氏專門大攻大利,薛氏專用大溫大補,何二公用藥相反如此?有言南方宜北方宜攻。李士材又引《內經》徵四失論言富貴人宜補,貧賤人宜攻。故二公之收效若一耶。然而讀張氏之論,亦有調引之法;而薛氏之方,未嘗無攻利之劑也。是以僅錄張氏之法,而原方繁多不錄。
白話文:
《儒門事親》這本書說,疾病產生的原因,大致有四種。
第一種是因為外在因素導致的疾病,例如從高處摔落、被刀砍傷或弓箭射傷、被剝皮割肉、從馬背摔下來、跌入井中、被毆打跌倒、扭傷挫傷、被熱湯燙傷或火燒傷、被蟲蛇咬傷等等。
治療疾病的方法,有些只需要治療內部就能痊癒,有些需要內外兼治才能痊癒;有些只需要治療外部就能痊癒,有些需要內外兼治才能痊癒;有些需要先治療內部再治療外部才能痊癒,有些需要先治療外部再治療內部才能痊癒;有些需要先解毒再用攻下藥物,有些則需要不帶毒性、溫和的藥物來引導。用藥的方法,有時候劑量要重、有時候要輕,有時候要緩慢、有時候要快速,有時候要收斂、有時候要發散,有時候要滋潤、有時候要乾燥,有時候要軟化、有時候要堅固。
醫生們的見解不同,各有自己擅長的方法,喜歡用丹藥而不喜歡用天然藥材,所以才會有人不斷地發問。
一般來說,從馬背摔落或跌入井中,因為撞擊而跌倒的人,容易產生心神方面的疾病,是因為痰液堵塞在上方。這時應該空腹服用三聖散來催吐;如果病人身體虛弱消瘦,可以用獨聖散來催吐;之後再服用安定心神的藥物,例如定志丸,或是含有牛黃、人參、硃砂等成分的藥物。
跌打損傷、被車輾過或被棍棒打傷,出現腫脹疼痛的狀況,可以使用禹功散、通經散、神佑丸、導水丸等藥物,大量瀉下二十次,疼痛就會停止,轉為發癢。疼痛屬於夏季的現象,發癢屬於秋季的現象,當秋季的癢感出現時,夏季的疼痛就會衰退消失。這是因為疼痛是因為外傷造成的,而不是因為身體本來就虛弱。
古人說:「疼痛隨著瀉下減輕,病痛就像回家一樣消失。」這種治療方法只有像陽高碩明、侯德和這樣的人才能夠掌握,使外傷的人不會有殘疾或跛腳的後遺症。
對於被刀器所傷,有個刀箭藥方,用風化鍛石一斤、龍骨四兩,將這兩種藥材磨成細末,在端午節前四天,採集薊菜,於端午節當天五更時,將藥粉和薊菜一起放入臼中搗成團,做成餅狀,中間穿孔,懸掛在背陰處陰乾,再搗成粉末,撒在傷口上,效果很好。《內經》說:「先治療外部再治療內部」就是這個道理。
對於被各種蟲獸咬傷,或是被棍棒打傷後出現腫脹,甚至傷到內部,可以服用木香檳榔丸七八十顆或一百多顆,配生薑湯五七次,根據身體虛弱的程度增減用量。另外,被狗咬傷或蛇咬傷,不可以馬上貼膏藥或生肌散等藥物,應該先用導水丸、禹功散等藥物,來瀉出毒氣,可能要瀉下十多次,疼痛就會減輕,腫脹也會消退,之後才可以用膏藥或生肌散之類的藥物敷在傷口上。《內經》說:「先治療內部再治療外部」就是這個道理。
耀山說:張氏專門用大攻大瀉的藥物,薛氏專門用大溫大補的藥物,為什麼這兩位醫生的用藥方法差異這麼大呢?有人說南方適合用瀉法,北方適合用攻法。李士材又引用《內經》的「四失論」來說,富貴之人適合用補法,貧賤之人適合用攻法。所以這兩位醫生的治療效果才會一樣嗎?然而,仔細閱讀張氏的理論,也會有調養引導的方法;而薛氏的藥方,也並非完全沒有攻下的藥物。因此,這裡只摘錄張氏的用藥方法,而他原本的藥方過於繁多,就不在這裡列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