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昌

《醫門法律》~ 卷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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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4)

1. 大氣論(附律一條)

【律一條】

凡治病,傷其胸中正氣,致令痞塞痹痛者,此為醫咎。雖自昔通弊,限於不知,今特著為戒律,不可獲罪於冥冥矣。

白話文:

凡是治療疾病,如果傷害到病人胸腔中的正氣,導致胸悶、堵塞、麻木疼痛等症狀,這都是醫生的過失。雖然過去這是常見的弊病,原因在於醫生不了解,現在特別將此列為戒律,告誡醫生不可以再犯下這種在暗中損害病人健康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