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要論》~ 發水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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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水泡論

1. 發水泡論

疹有發水泡者,此因火毒太甚,迫於肌膚而不能透表,故發水泡,此症多於見點之時,亦有於未見點之時,皆為不治,故不立法。

白話文:

皮膚長出水泡,是因為體內火毒太過旺盛,被逼到皮膚表面卻無法順利發散出來,所以形成水泡。這種情況大多出現在疹子剛出現的時候,也有在疹子還沒出現的時候就發生的。無論哪種情況,都屬於無法治癒的重症,因此不特別提出治療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