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清

《原要論》~ 發水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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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水泡論

1. 發水泡論

疹有發水泡者,此因火毒太甚,迫於肌膚而不能透表,故發水泡,此症多於見點之時,亦有於未見點之時,皆為不治,故不立法。

白話文:

疹子有出現水泡的,這是因為火毒太盛,積於肌膚而不能透發於體表,所以生出水泡,這種症狀多見於出痘之時,也有在未出痘之時就出現的,都是不治之症,所以沒有治療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