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肯堂

《証治準繩‧幼科》~ 集之一·初生門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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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之一·初生門 (8)

1. 斷乳法

小兒年至四五歲當斷乳,而不肯斷者,宜用畫眉膏斷乳之道,方可漸與肉食,則無疳癖之患。

畫眉膏

山梔(參個,燒存性),雄黃(少),硃砂

上為極細末,入生麻油、輕粉各少許調勻。候兒睡著,濃抹於兩眉上,醒來便不食乳。未效,再用,加黃丹一錢。

2. 雜將護法

萬全論田婦護兒,絕無他疾,譬之草木生於深山大澤,容易合抱,至於異果奇材,縱加培養,間有不秀實者,豈貴賤異哉!兒數見風日,即血凝氣剛,肌肉硬密,堪耐風寒,以田舍兒較之相似。田氏曰:大凡小兒過暖生熱,熱極生風,提抱生癰,喂飼生癖,最宜慎之。張渙曰:乳母須每日三時摸兒項後風池,若壯熱者,即須熨之,使微汗即愈。

諺云:戒養小兒,謹護風池。風池在頸項筋兩轅之邊,有病乃治之,疾微,切不可妄針灸,亦不用輒吐下,所以然者,針灸傷兒經絡,吐下傷動臟腑故也。嬰兒暑中,常令在稍涼處,乳母勿禁新水,即不宜多。嬰兒春夏間有疾,不可亂有動下,使下焦虛,上焦熱,變成大病矣。

嬰兒須看稟受南北之殊,蓋地土寒溫不同故也。嬰兒生後兩滿月,即目瞳子成,能笑,識人,乳母不得令生人抱之,及不令見非常之物。嬰兒百晬,任脈生,能反復,乳母當存節喜怒,適其寒溫。嬰兒半晬,尻骨已成,乳母當教兒學坐。嬰兒二百日,外掌骨成,乳母教兒地上匍匐。

嬰兒三百日,臏骨成,乳母教兒獨立。嬰兒周晬,膝骨已成,乳母教兒行步。上件,並是定法,蓋世之人不能如法存節,往往抱兒過時,損傷筋骨,切宜戒之,為吉。羅謙甫曰:一小兒五月間,因食傷冷粉,腹中作痛,遂於市藥鋪中贖得神芎丸服之,臍腹漸加冷疼,時發時止,逾七八年不已。

因思古人云寒者熱之,治寒以熱,良醫不能廢其繩墨,而更其道也,據所傷之物,寒也,所攻之藥,亦寒也,重寒傷胃,其為冷痛可知矣。凡人之脾胃,喜溫而惡冷,況小兒血氣尚弱,不任其寒,故陽氣潛伏,寒毒留連,久而不除也。治病必先其本,當用和中養氣之藥,以救前失,服之月餘方愈。

嗚乎,康子饋藥,孔子拜而受之,以未達,不敢嘗,此保生之重者也。奈何常人拱默而令切脈,以謂能知病否,且脈者,人之血氣,附行經絡之間,熱勝則脈疾,寒勝則脈遲,實則有力,虛則無力,至於所傷何物,豈能別其形象乎!醫者不可不審其病源,而主家亦不可不說其病源,且此子之父不以病源告醫,而求藥於市,鋪中發藥者,亦不審病源而以藥付之,以致七八年之病,皆昧此理也。孫真人云:未診先問,最為有準。

東坡云:只圖愈疾,不欲困醫。二公之語,其有功於世,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