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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証治準繩‧幼科》~ 集之一·初生門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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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之一·初生門 (7)

1. 乳令兒病證

喜乳,涎喘生驚。(孫兆云:令兒上氣、顛狂,亦令兒生痰喘息,或生驚。)怒乳,疝氣腹脹。(《千金翼》云:怒乳令兒疝氣。扁鵲云:女子則腹脹。)寒乳,你片不化。(《史記·華佗論》云:乳氣寒虛冷,令故便青而啼。《千金翼》云:令兒咳嗽。)熱乳,面黃不食。

白話文:

一、嗜食乳汁,會出現流口水、氣喘、受驚的症狀。(孫兆雲說:會讓孩子上氣不接下氣、精神錯亂,也會讓孩子產生痰喘、呼吸困難的症狀,或受驚。)

二、生氣時餵食乳汁,會引起疝氣、腹脹的症狀。(《千金翼》說:生氣時餵食乳汁會讓孩子疝氣。扁鵲說:女子則會腹脹。)

三、寒涼的乳汁,會讓孩子不消化、大便發青。(《史記·華佗論》說:乳汁寒虛冷,會讓大便為青色並且哭泣。《千金翼》說:會讓孩子咳嗽。)

四、熱性的乳汁,會讓孩子面色發黃、食慾不振。

(《千金翼》云:令兒嘔吐。張氏云:熱乳傷損肺氣,令兒龜胸。)氣乳,吐瀉腹脹。(《寶鑑》云:令兒面黃白,乳哺減少,夜啼,哯乳。)病乳,能生諸疾。(令兒黃瘦、骨蒸、盜汗、嗞煎、夜哭。孫氏云:病乳則致虛羸及生諸疾。)壅乳,吐逆生痰。(《靈秘》云:壅乳成痰涎、涎壅生驚,《寶鑑》云::壅乳成奶癖,又吐逆生痰)鬾乳,腹急藏冷。(《寶鑑》云:腹急而瀉,胸行皆熱,夜啼肌瘦,一如積塊。

白話文:

《千金翼》上說:導致孩子嘔吐。張氏認為:過熱的乳汁損傷肺氣,導致孩子龜胸。《寶鑑》記載:導致孩子面黃肌肉,乳食減少,夜間啼哭,厭惡吃乳汁。病乳,能夠導致各種疾病。(導致孩子黃瘦、骨蒸、盜汗、遺尿、夜間啼哭。孫氏認為:病乳會導致虛弱以及各種疾病。)壅乳,會引起嘔吐逆氣、生痰。(《靈祕》記載:壅乳會變成痰涎,痰涎壅結會導致驚嚇,《寶鑑》記載:壅乳會變成奶癖,也會吐逆生痰。)鬾乳,會引起腹急藏冷。(《寶鑑》記載:腹急而腹瀉,胸部以上部位都發熱,夜間啼哭身體消瘦,就像積塊一樣。)

)醉乳,恍惚多驚。(《千金翼》云:令小兒熱,腹急痛。扁鵲云:醉淫隨亂,乳兒恍惚多驚。)淫乳,必發驚癇。(《寶鑑》云:乳母淫佚,情亂乳兒,令吐瀉身熱,啼叫如鴉,不治)以上乳,急欲乳兒,能生諸病,不可不忌也。凡喜怒氣亂未定,乳兒則成吐瀉腹痛,疳黃不食,寒熱壅積不散,乳兒則成痰癖涎嗽,肺脹龜胸。醉淫喘乳,多發驚癇,《聖惠方》云:醉淫喘乳,能殺小兒。

白話文:

被喝醉酒的人餵乳,嬰兒會恍恍惚惚,驚嚇過度。(《千金翼》中說:會使嬰兒發燒、腹痛。扁鵲說:喝醉酒後亂交,餵乳的嬰兒會精神恍惚,容易受到驚嚇。)淫亂後餵乳,嬰兒必定會生驚癇。(《寶鑑》中說:乳母淫亂、情亂後餵乳,會導致嬰兒嘔吐腹瀉、身體發熱、啼哭像烏鴉,如果不治療,就會死亡。)以上所說的乳汁,迫不及待地餵給嬰兒,能產生各種疾病,不可不小心。凡是喜怒情緒還沒有平定,就餵乳,嬰兒就會嘔吐腹瀉、腹痛,疳黃不食,寒熱壅積不散,嬰兒就會痰多、流口水、咳嗽,肺脹、胸部像烏龜殼。喝醉酒或淫亂後餵乳,多會引起驚癇,《聖惠方》中說:喝醉酒或淫亂後餵乳,能殺死嬰兒。

《聖濟經》論:乳者,夏不欲熱,熱則致吐逆。冬不欲寒,寒則致下痢。母不欲怒,怒則令上氣顛狂。母不欲醉,醉則令身熱腹滿。母方吐下而乳,則致虛羸。母有積熱而乳,則變黃不能食。新房而乳,則瘦悴交脛不能行。大抵乳食不便,則生疾病。

白話文:

《聖濟經》中提到:哺乳期間,夏季不要過於炎熱,太熱會導致嘔吐和反胃。冬季不要過於寒冷,太冷會導致腹瀉。母親不要生氣,生氣會導致乳汁上逆,讓孩子出現精神錯亂。母親不要喝醉酒,醉酒會導致母親身體發熱,腹部脹滿。母親正在腹瀉或嘔吐時哺乳,會導致孩子體虛羸弱。母親體內有積熱時哺乳,乳汁會變黃,孩子無法食用。母親在產後不久就哺乳,會導致身體瘦弱,雙腿交疊無法行走。總之,哺乳期間飲食不當,會導致孩子生病。

2. 哺兒法

《肘後》云:兒初生三日,應開腹助穀神,碎米濃作飲如乳酪,與兒大豆許,數令咽之,頻與三豆許,三七日,可哺。《千金》云:兒哺早,不勝穀氣,令頭面體生瘡,愈而復發,又尫弱難養,三十日後,雖哺勿多,不嗜食,強與之,不消,復生病。哺乳不進,腹有痰癖,四物紫丸微下之,節哺數日,自愈。

白話文:

《肘後方》說:嬰兒出生三天,應打開胃部,幫助穀神入腹,將碎米濃縮成像乳酪一樣的飲品,給嬰兒吃大豆大小,多次讓他吞嚥,頻頻給他吃三豆大小的量,三、七天後,就可以餵奶了。《千金方》說:如果嬰兒太早餵奶,會承受不住穀氣,導致頭面和身體上長瘡,癒合後又會復發,而且嬰兒體弱難養。三十天以後,即使餵奶也不要太多,如果嬰兒不想吃,不要勉強餵他,否則會不消化,又會生病。哺乳不進,腹部有痰癖,可以用四物紫丸稍微下瀉,並節制哺乳幾天,就會自然痊癒。

《寶鑑》云:兒五十日,可哺如棗核,百日,彈丸,早晚二哺。莫抱檐下澡浴,當風解衣。哭未斷而乳,冒冷而哺,又不可在神佛驢馬畔、各房異戶之親、諸色物器並不可觸犯之,害子性為驚癇。經云:三歲未滿,勿食雞肉,子腹生蟲。

白話文:

《寶鑑》中記載說,小孩到了五十天大的時候,餵奶的量可以像棗核那麼大,一百天大的時候,餵奶的量像彈丸那麼大,早晚各餵一次。不要在屋簷下洗澡,也不要在風口處解衣服。小孩哭鬧的時候不要馬上餵奶,也不要讓小孩在寒冷的環境中喝奶。另外,在神佛、驢馬、以及不同房間、不同家庭的親戚面前,小孩都不能碰觸到任何東西,否則會傷害小孩的本性,使其容易受到驚嚇和抽搐。經典中也提到,孩子在三歲以前,不要吃雞肉,否則小孩的肚子裡會長蟲。

錢乙云:兒多因愛惜過當,三兩歲猶未飲食,致脾胃虛弱,平生多病,半年後宜煎陳米稀粥、粥面,時時與之,十月後漸與稠粥爛飲,以助中氣,自然易養少病,惟忌生冷油膩甜物等。《外臺·崔氏》初哺兒法,以平、定、成日,醜、寅、辰、巳、酉日,大吉。男忌戊、巳日,女忌丙、丁日。

白話文:

錢乙說:兒童大多因為父母過度溺愛呵護,往往長到兩三歲還不會進食,導致脾胃虛弱,一生多病。所以寶寶出生後半年,應該給他煎一些陳米稀粥、粥面,時常給一些他吃。十個月之後逐漸讓他吃稠粥、爛粥,以便增強中氣,自然容易養育,也會少生病。但要注意忌食生冷、油膩、甜膩等食物。《外臺·崔氏》中記載了嬰兒第一次餵食的方法,在平、定、成日,醜、寅、辰、巳、酉日餵食,是吉祥的。男孩子忌諱在戊日、巳日餵食,女孩子忌諱在丙日、丁日餵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