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証治準繩‧幼科》~ 集之七·脾臟部(上) (38)
集之七·脾臟部(上) (38)
1. 熱痛
2. 積痛
〔曾〕,積痛,腹中陰陰而痛,面黃不食,兒大者口吐酸餿氣,先治積滯,後調脾胃,其痛自止,仍辨虛實和解,治法見後癖積條中。
湯氏三稜散,治積氣肚痛。
上為末。白湯點下。
3. 蟲痛
蟲痛面㿠白,心腹痛,口中沫及清水出,發痛有時。田氏云:蟲痛啼哭俯仰,坐臥不安,自按心腹,時時大叫,面無正色,或青或黃,唇白,又目無精色,口吐涎沫,此為蟲痛。錢氏云:積痛、食痛、虛痛,大同小異,惟蟲痛者當口淡而沫自出,治之隨其證用藥。蟲與癇相似,小兒本怯,故胃虛冷則蟲動而心痛,與癇略相似,但目不斜,手不搐也,安蟲散主之。
曾氏云:蛔蟲動痛,口吐清水涎沫,或吐出蟲,痛不堪忍,其疾因食甘肥葷腥太早而得,故胃寒蟲動作痛,其蟲吐來或生或死,兒小者,此痛苦甚,亦致危難,先以理中湯(吐瀉)加烏梅水煎服,使胃暖不逆,次蘆薈丸(疳)、使君子丸、化蟲飲主之。有兒大者,面㿠白而間黃色,肉食倍進,肌體消瘦,腹中時復作痛,此有血鱉、蛔蟲雜乎其間,以二聖丸下之。又有胃受極寒極熱,亦令蟲動,或微痛,或不痛,遽然吐出,法當安蟲為上。
若以治蟲,及傷胃氣,固不可也。因寒而動者用理中湯加烏梅水煎服。因熱而動者用㕮咀五苓散,亦加烏梅水姜煎投。辛氏女子五歲,病蟲痛。諸醫以巴豆、乾漆、硇砂之屬治之,不效。至五日外,多哭而俯仰,睡臥不安,自按心腹,時大叫,面無正色,或青或黃,或白或黑,目無光而慢,唇白吐沫,至六日,胸高而臥轉不安。
召錢至,錢詳視之,用蕪荑散三服,見目不除青色,大驚曰,此病大困,若更加瀉,則為逆矣。至次日,辛見錢曰夜來三更果瀉,錢於瀉盆中看,如藥汁,以杖攪之,見有丸藥,錢曰,此子肌厚,當氣實,今證反虛,不可治也。辛日何以然?錢曰脾虛胃冷則蟲動,而今反目青,此肝乘脾,又更加瀉,知其氣極虛也,而丸藥隨糞下,即脾胃已脫,兼形病不相應,故知死病。後五日昏篤,七日而死。
錢氏安蟲散,治小兒蟲痛。
上為細末。每服一字,大者五分,米飲調下。痛時服。
治蟲動,痛極不可忍,用乾漆半兩,檳榔一枚生用,窯老一塊再煅細研,三件一處為末。空心熱酒調,良久取下蟲,立愈,驗。(窯老恐窯中煅過泥物也。)
蕪荑散,主治同前。凡小兒痛時便高聲啼叫,人中上鼻頭唇口一時黑色,脈法當沉弱而弦,今反脈大,是蟲證也。
上,除檳榔銼曬不過火,餘三味再焙,同檳榔為末,沙糖水煮麵糊丸,麻仁大。
化蟲飲,消化蟲毒在腹作痛。
二聖丸,治腹內諸蟲,及消穀逐水,下氣去風。
檳榔(一兩),巴豆(十五粒、去殼膜心、大好者,存油)
上,檳榔銼曬為末,巴豆碎切,在乳缽內極細杵,仍入檳榔末同再杵勻,麵糊丸,綠豆大。每服七十七丸至九十九丸,用溫茶清,五更初空心,止一投藥,見蟲下盡,進以稀粥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