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緝庵

《虛損啓微》~ 卷上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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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6)

1. 失血

俟半日許,脈勢稍緩,可進調養之劑,服藥後脈漸調和,飲食漸進,肢體輕捷,面色不赤,足膝不冷,身不灼熱,額無冷汗,溲便如常,雖有紫黑血塊,時欲咯出,而無鮮血上行,方許可治。血雖止而脈大不減,或雖小而弦細數疾,或弦硬不和,慎勿輕許可治。亦有他部柔和,而左手關尺弦強者,為陰虛火旺,最為危兆。

其變有三,一則陰火引血復上而暴脫。一則虛陽發露而發熱。一則火上逼肺而喘咳。此終不救。血不止者,用童便最效,或搗側柏葉,以童便二分,酒一分,和飲之,大能止血。吐血新止後,用燕窩冰糖各四錢,同煮服之。連服五七日,永不復發。

白話文:

失血

等上半天左右,脈搏稍微緩和下來,就可以服用調養的藥物。服藥後脈搏漸漸調和,飲食慢慢增加,肢體輕便靈活,臉色不再發紅,腳踝膝蓋不冰冷,身體不再發熱,額頭沒有冷汗,大小便恢復正常。即使還有紫黑色的血塊,偶爾想咳出來,但沒有鮮血湧上來,才可以開始治療。如果出血雖然止住了,但脈搏仍然很大,或者雖然脈搏微弱,卻弦細數疾,或者脈象弦硬不和,就絕對不能輕易開始治療。也有些情況是身體其他部位脈象平和,但左手關、尺脈弦強有力,這是陰虛火旺的徵兆,最危險。

病情變化有三個方面:一是陰虛火旺導致出血再次加劇而突然死亡;二是虛陽外露而發熱;三是火氣上逼肺部而出現咳嗽喘息。這三種情況都是無法挽救的。如果出血不止,用童尿最有效,或者搗碎側柏葉,用童尿二份,酒一份,混合飲用,非常能夠止血。吐血剛止住後,用燕窩、冰糖各四錢,一起煮了服用。連續服用五到七天,就不會再復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