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氏醫案》~ 卷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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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 (3)

1. 臨證必讀

昔長沙公教人以望、聞、問、切四法,妙哉其神矣。然庸工無傳,遂謂此非長沙之聖不能知,何其所見之不廣也?不知具有明徵,顯而易見。望者,望其人之顏面氣色,以察形體之勞瘁,如青屬肝病,赤屬心病,白屬肺病,黃屬脾病,黑屬腎病也;聞者,聞其語言聲息,以審內氣之盛衰;復問其病起於何時,得於何因,所見之證屬於何經,於是再問其平日有何舊病與否,其本氣宜寒宜熱,則病之六經、陰陽、表裡、寒熱、虛實確有所據;而後切其脈以驗證,不過再加詳慎之意,並非盡得其證於脈息之中,倘脈證不符,猶必舍脈而從證,可見重在證,不重在脈,故以切為獨後。

彼不諳仲景之法,藉脈理之說而欺於世,至於望、聞、問三字,不得其傳,則病之六經、表裡、陰陽、寒熱、虛實,懵然不識,求其不殺人者,幾希矣。

2. 切脈須知

余讀雷真君曰:脈訣,《內經》已暢言矣,王叔和發明,沈微垣規正,余不可不一一論之。脈訣大約言愈多則旨愈晦,吾獨尚簡要以切脈,不必紛紛於七表八里也。切脈之最要者在浮沉,其次則遲數,其次則大小,又其次則虛實,又其次則滑澀而已。知此十脈,則凡人之病,不能出其範圍,至於死脈,尤易觀也,不過魚蝦之遊、禽鳥之喙、屋漏、彈石、劈索、水流之異也。知十法之常,即可知六法之變,又何難知人之病哉?《靈樞》之形容脈象,萬不可以為法。

仲景曰:脈訣原不必多,多則反晦。真君之妙論,至簡至要,可為萬世切脈之定法。

聶灼三曰:余觀前二則,愷切詳明,真可為俗醫之換骨金丹也,令人讀之千遍不厭。

3. 杜執病困醫之弊

醫以浮、沉、遲、數等脈,分別病之表、里、寒、熱、虛、實,非以某脈專主某病,亦非以某病必無某脈。經云:陽病得陰脈者死,陰病得陽脈者生,是陰病有陽脈,陽病有陰脈也。又中風之脈,浮遲者吉,大數者危,是中風有浮遲,亦有大數也;吐衄之脈,洪大者危,沉小者吉,是吐衄有洪大,亦有沉小也。凡患病者,必先將病之始末細說與醫,以脈證病,瞭然無疑,則藥無不效也。

今多有自隱病因,以脈困醫,令其猜病,偶合則稱為神手,不合則薄為庸才,不服其藥,是以明醫反不見信,良可慨也。彼不知古人治病,未有外望、聞、問三法,而獨以切脈神其治者。東坡先生云:吾求愈病而已,豈以困醫為事哉?且人生平有六陽脈者、六陰脈者,有左右偏盛者,有反關脈者,凡有疾病,難以合診。又飢飽、房勞、驚醉之後,脈難作準。

又寒熱之病,寒時則脈衰,熱時則脈盛,不可不辨。以上數端,醫者臨證時,以望色、聞聲、問因審之,庶可以得病情而手到春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