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註產科心法》~ 上集 (7)
上集 (7)
1. 孕悲
2. 尿血
(加味逍遙散,見下集乳癰門)
孕婦血尿,不必驚慌,方用續斷湯。或膠地湯。如怒動肝火,用加味逍遙散。若食火炙熱物,用加味清胃散。有血熱流滯於脬,即為血淋,用葵子一升,研細,水煮二升,分三次服。
續斷湯
共為末,每空心,蔥白煎湯調服二錢。
阿膠(二兩,蛤粉炒為末),大生地(二兩,酒蒸熟杵膏)
二味為丸,如桐子大每服七十丸,空心米飲下。此方極穩且補血,如急時,每樣二錢,水煎服。
3. 乳泣
有孕在腹,乳自出,名曰乳泣。泣多,恐生子難養,緣內血不足以養胎也。乃氣血虛弱,不能統攝,多服八珍湯以助其血,子遂能育,所謂醫有贊育之功。
八珍湯(見前胎漏)
4. 胎不長
婦人月經不行,已六七個月,從前月事准,今又無病,腹不見大,脈見微滑,但不甚旺,此胎不長也。是以常有十二三個月而生者,此產母血氣不旺,法當助其血氣,補其脾胃,即胎長腹大而生。補脾用五味異功散,培血用八珍湯。如有別疾,隨症加減。《集驗方》用鯉魚尺許,煮食其汁,胎能長。
《指掌方》用黃耆湯、白朮丸,皆能長胎,均助脾胃、補衝任之法。
加薑棗煎服。(此方除陳皮加四物湯,即八珍湯)
黃耆湯
黃耆,白朮,茯苓,麥冬,人參,陳皮,甘草
薑棗煎服。
白朮丸
蜜為丸。
5. 熱病防損胎
孕婦或感傷寒,或染時令火症,燒熱昏昏不退,急用涼藥清解,以保其胎,如三黃、解毒、芩、連、羚羊,惟犀角傷胎之物,不宜用。如不解,至胎損腹中,不得下,孕婦昏憒,斯時極難著手,須驗產母之舌。如面赤舌青,其子已損,急用平胃散加朴硝,服下立出。但死胎不得不下,下之又恐氣隨下脫,不下又難保產母。
倘面青舌赤,及面舌俱青而口吐白沫者皆兩命難存,不可為也。設遇胎下面轉赤,尚有一息之存,隨即以參耆歸地救之,間可活十中一二。
熱入血分,不用犀角。經曰:有故無殞,亦無殞也。第不可過劑耳。
平胃散
蒼朮(二錢),厚朴(一錢五分),陳皮(一錢五分),甘草(八分)
加朴硝(五錢),煎服。又方:獨用朴硝三四錢,童便一盅和熱酒調服,即下。但下後即如產後溫補,若仍作熱症醫,即錯矣。
熱病傷胎,下後即用溫補,是促其母死耳。(徐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