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略十三篇》~ 火證第七 (3)
火證第七 (3)
1. 火證第七
其餘皆復行一步,由南方行至中央生土,由中央行至西方生金,由西方行至北方生水,由北方行至東方生木,由東方復行,即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可見君火猶日之光明在上,相火猶五行萬物守位在下。)又氣交變大論曰:歲火太過,炎暑流行。此《內經》諸篇,分明以太陽光明之火為君火,萬物守位之火為相火。
天之君火傷人為暑暍癤痱,人之君火傷己為班疹瘡瘍。故人五內無君火自病之證,以心火自病即死。凡言火證皆相火也。後世不達經旨,火之君相明位如此,遂至議論多歧。河間每言心火暴甚,蓋不知心君無自病之理。凡火之暴甚為病,皆守位之相火也。東垣言相火為元氣之賊,若火從邪化,有傷沖和,則可名賊,若守位之相火,豈可以賊名乎。
丹溪言君火為人火,相火為天火,以名而言,形氣相生,配於五行謂之君,以位而言,生於虛無,守位稟命謂之相。蓋不知君火以明之明字,猶日之光明為君火。凡萬物之火皆相火也。其意欲以名易明,以名位分君相,反以君火為人火,謬矣。李時珍言火其綱凡三,其目凡十有二,其論博而不精。
蓋不知太陽光明之火為君火,萬物守位之火為相火。張景岳譏東垣指相火為賊,以藏府各有君相,又何君之多乎。諸家所論雖偏,然其治火之法有足取者。王太僕以水折人火,制其燔焫,以火逐龍火,同氣相求。丹溪之持心主靜,使相火守位,裨補造化。張景岳效薛立齋,用八味丸料煎數碗,水浸冷服,治格陽假熱之證。
是皆良法。故醫案宗太僕之意,壯水之主,以治相火之有餘。益火之原,以治相火之不足。若醫話既治其有火之火,復治其無火之火,則有無虛實,一以貫之。治火之法,無餘義矣。
略曰:經言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誠哉是言也。天以日為君火,人以心為君火,其餘萬物百病之火,皆為相火,則一言而終矣。
白話文:
火證的論述,其實其他運行的道理也一樣,都是從南方開始,走到中央就產生土,從中央走到西方就產生金,從西方走到北方就產生水,從北方走到東方就產生木,從東方再回到起點,這就是顯明在右邊的,君火所處的位置。可見君火就像太陽的光明在天上照耀,相火就像五行萬物一樣守住自己的位置在下方。《氣交變大論》也說過:如果年份的火氣太過旺盛,就會導致炎熱的暑氣流行。這些《內經》的篇章,都清楚地把像太陽一樣的光明之火稱為君火,把萬物守住位置的火稱為相火。
天上的君火如果傷害人,就會導致中暑、生癤子、長痱子;人體的君火如果傷害自己,就會導致出現斑疹、瘡瘍。所以說,人體的五臟六腑不會有君火自己產生病症的情況,因為如果心火自己生病了,人就會立即死亡。凡是說到火證,都是指相火。後世的人不了解經典的旨意,君火和相火的明確位置就是這樣,導致後來的議論出現很多分歧。河間常常說心火過於旺盛,卻不知道心這個君主不會自己生病。凡是火氣過於旺盛而導致的疾病,都是守住位置的相火引起的。東垣說相火是元氣的賊,如果火氣受到邪氣的影響而變化,損害了身體的和諧,那可以稱為賊;如果相火只是守住自己的位置,怎麼可以稱為賊呢?
丹溪說君火是人體的火,相火是天上的火,以名稱來說,形體和氣互相產生,配合五行就稱為君;以位置來說,相火生於虛無之中,守住自己的位置,稟受天命就稱為相。他不知道君火中的「明」字,就像太陽的光明是君火一樣。凡是萬物的火都是相火。他的意思是想用名稱來代替「明」字,用名稱和位置來區分君火和相火,反而把君火說成是人體的火,這就錯了。李時珍說火的綱領有三類,細目有十二類,他的論述很廣泛但不夠精確。
他們都不知道太陽的光明之火是君火,萬物守住位置的火是相火。張景岳嘲笑東垣把相火說成是賊,認為臟腑都有君火和相火,那君火不是太多了嗎?雖然各家的論述有所偏頗,但是他們治療火的方法還是值得借鑑的。王太僕用水來抑制人體的火,控制它的燃燒;用火來驅逐龍火,這是同氣相求的道理。丹溪主張保持心境平和寧靜,讓相火守住自己的位置,這樣就能夠輔助大自然的運化。張景岳效仿薛立齋,用八味丸的藥材煎幾碗藥湯,冷卻後服用,來治療格陽假熱的症狀。
這些都是很好的方法。所以醫案應該遵循王太僕的思路,壯大體內的水氣,來治療相火過於旺盛的情況;補益火的源頭,來治療相火不足的情況。如果醫生既要治療有火的火,又要治療沒有火的火,那麼無論是實證還是虛證,都要用同樣的道理來貫穿。這樣治療火的方法,就沒有其他的含義了。
總而言之:經典上說,了解要點的人,一句話就能說清楚;不了解要點的人,說起來就沒完沒了。這句話說得真對啊。天上的太陽是君火,人體的心是君火,其他萬物和疾病引起的火,都是相火,那麼一句話就說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