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宿

《奇效良方》~ 卷之五十六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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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五十六 (3)

1. 正骨兼金鏃門(附論)

)凡此三百六十五骨也,天地相乘,惟人至靈,其女人則無頂威、左洞右棚、及初步等五骨,止有三百六十骨。又男子女人一百九十骨,或隱或襯,或無髓勢,餘二百五十六骨,並有髓液,以藏諸筋,以會諸脈,溪谷相需,而成身形,謂之四大,此骨度之常也。

論手有四折骨六出臼。凡手臂出臼,此骨上段骨是臼,下段骨是杵,四邊筋脈鎖定,或出臼,亦銼損筋,所以出臼。此骨須拽手直,一人拽,須用手把定此間骨,搦教歸窠,看骨出那邊,用竹一片夾定一邊,一邊不用夾,須在屈直處夾。才服藥後,不可放定,或時又用拽屈拽直,此處筋多,吃藥後,若不屈直,則恐成疾,日後曲直不得。

肩胛上出臼,只是手骨出臼歸下,身骨出臼歸上,或出左,或出右,須用舂杵一枚,矮凳一個,令患者立凳上,用杵撐,在於出臼之處,或低,用物墊起,杵長則墊凳起,令一人把住手,拽去凳,一人把住舂杵,令一人助患人,放身從上坐落,骨節已歸窠矣,神效。若不用小凳,則兩小梯相對,木棒穿從兩梯股中過,用手把住木棒,正稜在出臼腋下,骨節蹉跌之處,放身從上墜,骨節自然歸臼矣。

腳六出臼四折骨,或腳板上交橚處出臼,須用一人拽去,自用手摸其骨節,或骨突出在內,用手正從此骨頭拽歸外,或骨突向外,須用力拽歸內,則歸窠。若只拽不用手整入窠內,誤人成疾,腳膝出臼,與手臂肘出臼同,或出內出外,亦用一邊夾定,此處筋脈最多,服藥後時時用屈直,不可定放。又恐再出窠,時時看顧,不可疏慢。

正骨金瘡,須看脈候,如傷臟腑致命處,一觀其脈虛促危矣。傷處淺,命脈虛促,亦為後慮;傷至重,命脈和緩,亦無慮也,脈有虛有實,有去來,有疏密,或被傷藏脈不死者,必關脈實重,則無慮,或傷至死處。關脈無別,脈洪大則難醫。如用兩件藥後,脈不轉動,急急住藥,若脈漸漸隨藥轉,此則可治無慮。

或血出甚者,脈不要洪大,只要平正重實,其血不曾出者,亦無惡血在內,其脈欲洪大,不要疏密,亦不要進退來去,恐其變凶,看傷脈每與內科脈不同,或傷內,或致命,或難醫處被傷者命脈,便已去矣,此等切勿治之。

白話文:

正骨兼金鏃門(附論)

人體共有三百六十五塊骨骼,這是天地之氣相互作用的結果,唯有人的身體最為精妙。但女性缺少頂威骨、左洞骨、右棚骨和初步骨等五塊骨骼,所以只有三百六十塊骨骼。男女各有190塊骨骼隱藏或附著,或沒有骨髓,其餘256塊骨骼則充滿骨髓,滋養筋脈,溪谷互相依存,形成身形,謂之四大,這是骨骼結構的常理。

手部有四處容易發生骨折,六處容易發生脫臼。手臂脫臼是因為上段骨骼是臼,下段骨骼是杵,周圍筋脈互相牽制,脫臼時往往會損傷筋脈。治療時須將手臂拉直,一人拉住手臂,另一人用手固定脫臼部位的骨骼,將其復位。根據脫臼的方向,用竹片夾住一邊,另一邊不用夾,應在屈伸處夾住。服用藥物後,不可固定不動,應經常屈伸,因為此處筋脈豐富,服藥後如果不屈伸,則可能造成疾病,日後無法正常屈伸。

肩胛骨脫臼,與手臂脫臼不同,手臂脫臼是下移,肩胛骨脫臼是上移,可向左或向右脫位。治療時可用一根舂杵和一個矮凳,讓患者站在凳子上,用杵撐住脫臼處,如果位置太低,可用東西墊高,杵長則墊高凳子,一人扶住患者的手,將凳子拉走,一人扶住舂杵,另一人協助患者從高處坐落,即可復位,療效顯著。若沒有矮凳,可用兩把小梯子相對放置,將木棒穿過兩梯子的腿部,用手抓住木棒,讓木棒的稜角正好在脫臼的腋下,即骨節錯位處,然後讓患者從高處落下,骨節自然會復位。

腳部有六處容易脫臼,四處容易骨折。腳掌上交錯處脫臼,須一人拉住腳,用手摸索骨節,如果骨骼向內突出,則用手將其向外拉回;如果骨骼向外突出,則用力向內拉回,即可復位。如果只拉不用手調整復位,則會導致病情加重。腳踝脫臼與手臂肘部脫臼相似,向內或向外脫臼,都應採用一邊夾住的方法固定。此處筋脈最豐富,服藥後應經常屈伸,不可固定不動,以免再次脫臼,應時常觀察,不可疏忽。

正骨治療金瘡,必須觀察脈象。如果傷及臟腑危及生命,脈象虛弱急促,則情況危急。傷勢較輕,但脈象虛弱急促,也需謹慎觀察;傷勢嚴重,但脈象平和緩慢,則無大礙。脈象有虛實之分,有來去之別,有疏密之異。如果傷及藏脈但沒有危及生命,則關脈必定實而有力,則無大礙;如果傷及要害部位,關脈無異樣,脈象洪大,則難以治療。如果服用兩種藥物後,脈象沒有變化,應立即停止用藥;如果脈象隨著藥物服用而逐漸好轉,則可以治療,無需擔心。

出血較多的患者,脈象不必洪大,只要平穩有力即可;如果沒有出血,則體內沒有瘀血,脈象則應洪大,不宜疏密,也不應進退來去,以免病情惡化。外傷的脈象與內科疾病的脈象不同,如果傷及內臟或要害部位,或難以治療的部位,則患者的命脈可能已經衰竭,這種情況應避免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