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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不容」的解釋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1-03-26

經穴名。出《針灸甲乙經》。屬足陽明胃經。在上腹部,當臍中上6寸,距前正中線2寸。另說「去任脈三寸」(《針灸甲乙經》);在上管兩旁各一寸(《太平聖惠方》)。布有第七肋間神經分支,第七肋間動、靜脈分支及腹壁上動、靜脈分支。主治胃痛,腹脹,嘔吐,納獃,噫酸,以及急、慢性胃炎,胃下垂,消化性潰瘍,膽絞痛等。直刺0.5-1寸。艾炷灸3-7壯;或艾條灸5-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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