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誠勳
《證治針經》~ 卷三 (5)
卷三 (5)
1. 痿
同邑南郊陳氏,一小兒方七歲,己卯年五六月間,忽患足筋短縮,不能履地,背上發白塊如龍眼大者不一,肉色不變,亦無痛癢。內外科諸醫,歷治二月不效,漸致身熱肌瘦,食減形疲。其父憂甚,乃赴當湖訪幼科朱氏,云:診脈弦數,是為筋痿。
初用東垣清燥湯,因原方藥品太多,減半令服三四劑,似乎中病而無捷效,第二方乃全用原方十八味,內黨參、耆、術用一錢,余品止用一二分,至三四分,蓋悉照原方分兩也,服一二劑,頓覺霍然,又接服十餘劑,竟如無病人矣。(庚辰八月附記。)
白話文:
同縣南郊的陳姓人家,有一個七歲的孩子,在己卯年五月到六月間,突然得了腿部筋縮短,無法著地走路,背上長出一些像龍眼般大小的白斑,數量不等,皮膚顏色沒變,也沒有痛癢的感覺。看過內科外科許多醫生,治療了兩個月都沒效,漸漸出現發燒、肌肉消瘦、食慾減退、體力虛弱的症狀。孩子的父親非常著急,於是到當湖去拜訪小兒科醫生朱某,朱醫生診脈後發現脈象弦數,診斷為筋痿。
一開始用的是東垣清燥湯,因為原方藥材太多,減半讓孩子服用三四劑,似乎有點效果卻不顯著。第二個處方則使用原方全部十八味藥材,其中黨參、黃耆、白術各用一錢,其他藥材則用一二分到三四分不等,劑量都依照原方比例。服用一兩劑後,孩子病情突然好轉,之後再服用十幾劑,就完全康復了。(庚辰八月追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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