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心方》~ 卷第二十七 (17)
卷第二十七 (17)
1. 雜禁第十一
《延壽赤書》云:八節日當齋心謨(謹)言,必從善事,慎不可以其日震怒及行威刑,皆天人之大忌。
《養身經》云:人有一不當、二不可、三愚、四惑、五逆、六不祥、七癡、八狂,不可犯之。
一不當:吉日與婦同床,一不當。(今按:《周禮》云:一月之吉。注曰:吉,謂朔日也。)
二不可:飽食精思,一不可;上日數下,二不可。(今按:《尚書》云:正月上日受終於文袒。孔安國云:上日朔日也。《正義》云:上日言一歲日之上也。)
三愚:不早立功,一愚;貪他人功,二愚;受人功,反用作功,三愚。
四惑:不早學道,一惑;見一道書,不能破壞,二惑;悅人妻而賤己妻,三惑;嗜酒數醉,四惑。
五逆:小便向西,一逆;向北,二逆;向日,三逆;向月,四逆;大便仰頭視天日月星辰,五逆。
六不祥:夜起裸行無衣,一不祥;旦起瞋恚,二不祥;向灶罵詈,三不祥;舉足納火,四不祥;夫婦晝合,五不祥;盜恚師父,六不祥。
七癡:齋日食熏,一癡;借物元功,二癡;數貸人功,三癡;吉日迷醉,四癡;與人諍言,以身自詛,五癡;兩舌自譽,六癡;詐欺父師,七癡。
八狂:私傳經誡,一狂;得死(罪)怨天,二狂;立功已恨,三狂;吉日不齋,四狂;怨父師,五狂;讀經慢法,六狂;同學仲義相姦,七狂;欺詐自稱師法,八狂。
白話文:
雜禁第十一
《延壽赤書》說:八個節日當天,應當齋戒清心,謹慎言行,務必行善,絕對不可在這些日子發怒或施行刑罰,這些都是天地人三者的大忌。
《養身經》說:人有八種不該做的事,不可犯之。
一不當:在吉日與妻子同房。 (註:古籍《周禮》說每月有吉日,註解說吉日指的是朔日,即每月初一。)
二不可:吃飽後立即思考;頻繁性行為。 (註:古籍《尚書》說正月初一接受祭祀儀式,孔安國注釋說「上日」指朔日;另一古籍《正義》解釋「上日」為一年之始。)
三愚:不早立功業,為愚;貪圖他人功勞,為愚;接受別人的功勞,卻把它當作自己的功勞,為愚。
四惑:不早學習道理,為惑;見到道家書籍,卻不能理解其精髓,為惑;喜歡別人的妻子而輕賤自己的妻子,為惑;嗜酒成性,經常醉酒,為惑。
五逆:小便面向西方,為逆;面向北方,為逆;面向太陽,為逆;面向月亮,為逆;大便時仰頭觀看天上的日月星辰,為逆。
六不祥:夜裡起來赤身裸體行走,為不祥;早晨起來就發怒,為不祥;對著灶台罵人,為不祥;用腳踩火,為不祥;夫妻白天同房,為不祥;怨恨並欺負老師,為不祥。
七癡:齋戒的日子吃熏製的食物,為癡;借用別人的東西來邀功,為癡;多次向別人借功勞,為癡;吉日喝醉,為癡;與人爭吵,用言語咒詛自己,為癡;兩面三刀,自我吹噓,為癡;欺騙父母師長,為癡。
八狂:私下傳授禁戒的知識,為狂;犯了死罪還怨天尤人,為狂;立了功勞還心懷怨恨,為狂;吉日不齋戒,為狂;怨恨父母師長,為狂;讀經時不專心,為狂;同學或朋友之間互相勾結作惡,為狂;欺騙他人,自稱有師承,為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