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康賴

《醫心方》~ 卷第二十五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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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五 (4)

1. 小兒變蒸第十四

上三物,先搗大黃、麻黃下篩,杏仁令如脂。納散,令調,更粗篩篩之,盛以葦囊。二十日兒以汁和之,如小豆一丸,分為二丸,易吞,厚衣包之,令汗,汗出畢,下帳、燃火解衣、溫粉粉之。百日兒取散如棗核大,以小陽和服之,汗出之後,消息如上法;當豫溫粉,不可解衣,乃溫粉。(出《葛氏》。)

治已服黑散,發熱不歇,服之熱小瘥便止,勿復與。紫丸方:

赤石脂(一兩),巴豆(三十枚),代赭(一兩),杏仁(三十枚,一方五十枚,去皮)

上四物,先冶巴豆、杏仁,搗二千杵,乃納代赭、赤石脂,更搗三千杵,拖也。藥熱即成。一方云:相和,與少蜜和之,盛以密器,無令藥燥,燥則無熱。以巴豆、杏仁自丸,常苦不能盡屑,當稍稍納之令相丸。二十日兒服如黍米一丸訖,小乳小乳之,令藥得下。卻兩食頃,乃復乳之,勿令飽耳。

平旦一服藥,日中熱盡;日西夕時復小增丸,至雞鳴時,若復與一丸,愈者止。三十日兒服如大黍米一丸。三十日兒服如麻子一丸。六七十日兒如胡豆一丸。百日兒服如小豆一丸。不下故熱者,增半丸,以下利為度。

又方說:服紫丸,當須完出,若不出,出不完,為病未盡,當更服之。有熱乃服紫丸,無熱但有寒者勤服乳頭。單當歸散、黃耆散。變蒸服藥後微熱者,亦可與除熱黃芩湯方。(出《僧深方》。)

黃芩湯少小輩變蒸時服,藥下後有朝夕熱吐利。除熱方:

黃芩(一兩),甘皮(六銖),人參(一兩),乾地黃(六銖),甘草(半兩,炙),大棗(五枚,去核)

凡六物,切之,以水三升,煮取一升,絞去滓。二百日兒服半合,三百日兒服一合,日再。熱瘥止。變蒸,兒有微熱可服。(出張仲。)

又云:經曰:天不足西北,故令兒腮後合;地不足東南,故兒髕後生成;人法於三,故令齒後。故腮合乃而言,髕成乃而行。大陰氣不足而大陽氣有餘者,故令兒羸瘦骹脛三歲乃而行。

白話文:

小兒變蒸第十四

治療方法一:取大黃、麻黃、杏仁三味藥,先將大黃、麻黃搗碎過篩,杏仁研磨成膏狀。混合均勻後再粗篩一遍,盛放在葦席編織的藥囊中。二十天大的嬰兒,取藥汁調和成如小豆般大小的藥丸,分成兩丸服用,方便吞嚥,服用後用厚衣服包裹,使其發汗。汗出後,將嬰兒放在帳篷下,燃火取暖,脫去衣物,用溫熱的藥粉塗抹身體。百日大的嬰兒,取藥粉如棗核大小,用溫水服用,汗出後,按照上述方法處理,但需注意保持身體溫暖,不要脫衣,只需用溫熱的藥粉塗抹。(出自《葛氏》)

若已經服用黑散,仍然持續發熱,服用此方後熱退症狀緩解即可停止服用。

紫丸方:

取赤石脂、巴豆、代赭石、杏仁四味藥。先將巴豆、杏仁搗碎兩千下,再加入代赭石、赤石脂,繼續搗碎三千下,直到藥材充分混合。藥物加熱後即可成丸。另一方記載:將藥材混合均勻,加入少量蜂蜜,盛放在密封的容器中,避免藥物乾燥,乾燥則無效。由於巴豆、杏仁不易完全研磨成粉末,應少量多次加入,使其充分混合成丸。二十天大的嬰兒,每次服用如黍米大小的一丸,服用後少量多次餵奶,幫助藥物排出。兩餐時間間隔後再餵奶,但不要餵飽。

清晨服用一丸藥,中午熱退;傍晚熱度略有上升,可再服用較小劑量的藥丸,直到雞鳴時分,如果需要,可再服用一丸,症狀好轉即可停止。三十天大的嬰兒,服用如大黍米大小的一丸;三十天大的嬰兒,服用如麻子大小的一丸;六十到七十天大的嬰兒,服用如胡豆大小的一丸;百日大的嬰兒,服用如小豆大小的一丸。如果發熱未退,可增加半丸藥量,以大便通暢為度。

另有一方記載:服用紫丸後,需確保藥物完全排出體外。若未排出或未完全排出,表示病情未癒,應再次服用。發熱時服用紫丸,若無發熱但有寒症,則應勤餵奶。可單獨服用當歸散、黃耆散。服用變蒸藥物後,若僅有輕微發熱,也可服用除熱黃芩湯。 (出自《僧深方》)

黃芩湯:適用於幼童變蒸,服用後可能會出現早晚發熱、嘔吐、腹瀉的情況。

除熱方:

取黃芩、甘皮、人參、熟地黃、炙甘草、去核大棗六味藥,切碎,加水三升,煎煮至一升,過濾取汁。二百天大的嬰兒,每次服用半合,三百天大的嬰兒,每次服用一合,每日服用兩次,熱退即可停止。變蒸患兒如有輕微發熱,也可服用此方。(出自張仲景)

另有記載:經書上說:天之不足在西北,所以嬰兒的腮幫子最後閉合;地之不足在東南,所以嬰兒的膝蓋最後長成;人體符合三才之理,所以牙齒最後長出。所以腮幫子閉合後才能說話,膝蓋長成後才能行走。如果腎氣不足而陽氣過盛,則嬰兒會消瘦,腿腳無力,三歲才能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