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品彙精要》~ 續集脈訣四言舉要卷上 (5)
續集脈訣四言舉要卷上 (5)
1. 濡脈主病第二十八
濡小陰虛,弱小陽竭。陽竭惡寒,陰虛發熱。此言濡脈之為病也。濡小之脈,即所謂如帛浮水面,有上無下,陰虛之候也。弱小之脈,體不充鼓,陽竭之候也。陽竭則陰乘陽,故惡寒;陰虛則陽乘陰,故發熱。
2. 微脈主病第二十九
陽微惡寒,陰微發熱,男微虛損,女微瀉血。此言微脈之為病也。微脈按之如欲絕,若有若無,言其虛極也。寸微即陽虛而陰氣上入於陽中故惡寒也;尺微即陰虛而陽氣下陷於陰中故發熱也。男人得此不惟惡寒發熱而且為虛損;女人得此不惟惡寒發熱而且為瀉血。
3. 動脈主病第三十
陽動汗出,陰動發熱,為痛與驚,崩中失血。此言動脈之為病也。動乃數脈,見於關上下,無頭尾,如豆大,厥厥動搖。故陽虛者為陽動,外衛不密而汗自出矣。陰虛者為陰動,內守不寧而熱自發矣。為痛為驚者,陰陽不和,衛守兩失其職,而崩中失血有自來矣。
4. 革脈主病第三十一
虛寒相搏,其名為革。男子失精,女子失血。此言革脈之為病也。脈弦而芤,此名為革。弦則為寒,芤則為虛。既虛且寒,徒革於外而中則空。在男則為亡血、失精;在女則為半產、漏下。是皆中空之驗也。
5. 促結主病第三十二
陽盛則促,肺癰、陽毒。陰盛則結,疝瘕、積鬱。此言促、結二脈之為病也。數脈時見一止,名曰促。數則為熱,為陽盛,主上焦。熱聚成毒,或成肺癰。脈氣流行,為其阻礙,時一止也。緩脈時見一止,名曰結。為陰盛,主陰分。或腹中聚疝、痼瘕,久積鬱,氣堅結不散,脈氣亦為所礙,故一止也。又當審止歇之多寡,而斷病之輕重耳。
6. 代脈主病第三十三
代則氣衰,或泄膿血,傷寒心悸,女胎三月。此言代脈之為病也。代亦有止之脈,促結之止,內有所礙,雖止無常數,而脈不全斷,中有還意。代則止而不還有常數,如更代者,非元氣衰微之甚,不至此也。泄瀉膿血者,則榮血耗竭,故見此欲脫不續之狀也。傷寒心悸,乃中氣下陷,汗后里虛,故見此代脈也。
女胎十月而產,三月之時,心包絡用事,胎賴血養,若分氣及胎脈,必虛代矣。
7. 脈病順逆第三十四
脈之主病,有宜不宜,陰陽順逆,凶吉可推。此言脈之陰陽順逆吉凶,皆可類推。也有是病則有是脈,如影之隨形也。脈病相宜則順,不相宜則逆。逆之與順何從區別?是又在乎陰陽耳。如表病見陽脈,里病見陰脈,皆順而相宜者也。反此則逆,而病之吉凶從可推矣。
8. 中風脈證第三十五
中風浮緩急實則忌浮滑,中痰沉遲,中氣屍厥沉滑卒不知人,入臟身冷,入腑身溫。此言脈之主病各有宜忌,風中於表,脈宜浮緩急強而實,則主病重,故忌若浮而滑,此則中痰如中風者;若沉而遲,則不在表而在裡,名曰中氣屍厥,亦類中風,卒然僵仆昏不知人。其邪入於臟者,氣陷從陰則身必冷,其邪入於腑者,氣出從陽則身必溫也。
9. 風寒脈證第三十六
風傷於衛,浮緩,有汗;傷寒於榮,浮緊,無汗。此言風寒之邪,而脈浮緩、浮緊之不同也。凡風邪之傷於人也,則衛氣受之,故脈浮而緩;衛氣受傷,則腠理疏泄,故有汗。寒邪之傷於人也,則榮血受之,故脈浮而緊;榮血受傷,則腠理固密,故無汗。
10. 暑濕脈證第三十七
暑傷於氣,脈虛身熱;濕傷於血,脈緩細澀。此言暑濕之邪,而脈虛澀之不同也。暑乃陽邪,性熱而散,暑傷元氣,故脈虛身熱;濕為水濕,血液相近,濕傷血分,故脈緩細澀。
11. 傷寒脈證第三十八
傷寒熱病脈喜浮洪,沉微澀小,證反必凶。汗後脈靜身涼則安,汗後脈躁熱甚必難。陽病見陰病必危殆,陰病見陽雖困無害。上不至關陰氣已絕,下不至關陽氣已竭。代脈止歇,臟絕傾危。散脈無根,形損難醫。此言傷寒證之脈也。
(經云)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病火邪有餘,雖是陰寒之邪襲人生氣中鬱蒸而成熱病,故脈喜浮而洪大。此脈症相應,故喜焉。若脈見沉微澀小,即是陽病見陰脈,故症反必凶。傷寒得汗邪解正復熱退身涼而安矣。若得汗後脈仍躁而熱加甚,是正氣已衰,必難乎其有生矣。
陽病見陰者,熱病得沉微澀小之陰脈,言證與脈反,故亦危殆。陰病見陽脈者,是轉寒凜而變溫和,病雖困篤自當無害。尺為陰,尺脈上不至關,是陰氣已絕於下。寸為陽,寸脈下不至關,是陽氣已竭於上。是陰陽離異矣。代脈止歇者,乃臟真氣不能接續,其傾危可立見也。
散脈無根者,謂脈外散而不斂,內無根蒂之固。若形見損傷,必難醫治矣。
12. 飲食勞倦第三十九
飲食內傷,氣口急滑;勞倦內傷,脾脈大弱。此言飲食勞倦內傷之為病也。《內經曰》:飲食自倍,腸胃乃傷。若飲食內傷,則氣口之脈必緊急而帶滑;若勞力之內傷,則右關之脾脈必見大弱。所謂飲食勞倦則傷脾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