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診抉微》~ 卷之七 (11)
卷之七 (11)
1. 代(陰)
《脈經》
又曰:不滿五十動一止者,五歲死;四十動而一止者,一臟無氣,四歲死;三十動而一止者,二臟無氣,三歲死;二十動而一止者,三臟無氣,二歲死;十動而一止者,四臟無氣,歲中死。
戴同父曰:《脈經》以四臟無氣,歲中死,幾臟無氣,以分別幾歲之死期,予竊疑焉。《內經》云:腎絕六日死,肝絕八日死,心絕一日死,果此臟氣絕,又安能待四歲、三歲乎。
王宏翰曰:夫戴氏引《內經》而正《脈經》之謬,予會而詳思默悟,得其幾焉。如某臟之氣衰,尚未敗絕而見代者,則死期之歲月,從《脈經》而斷之;如某臟之氣敗絕而見代者,則死期之歲月,從《內經》而斷之。但《內經》原說某臟絕,而《脈經》當作某臟衰弱也。
慎庵按:王氏斷論,亦屬模稜,終非劃一之論。至謂某臟氣衰,尚未敗絕,從《脈經》斷云云,見亦騎牆,即如其說,若病者臟氣衰弱,可延三四歲者,擇醫而治,臨病之工豈無具眼者?治之得宜,用藥輔助臟氣復旺,因而得生者,亦復不少。由是可知《脈經》之言,亦不足徵,徒為淺識者樹幟,藉口炫奇,刪之可也。
今仍而不刪者,在往籍中,皆錄是說,因出《脈經》存而不論。今予因戴王兩家之言,亦存而駁正之曰,必無是理,免滋後學之惑。在當時王氏論脈,而自稱曰經,亦云僭矣,今人因其稱經,而不論其中是非,可稱無識也。
況其書,雜引《內經》、《傷寒論》、《金匱》、《中藏經》、《扁鵲內照經》等文以成書,又烏得稱經哉?在往昔聖哲相傳,稱經韙矣,而王氏混附己見,而亦欲稱經,豈非僭乎?故張子路玉有金屑入眼之譏,可稱獨見也。再有論見後附余。
白話文:
《脈經》這本書又說:脈搏跳動不滿五十次就停一下的,會活五年;四十次跳動停一下的,代表一個臟器沒有氣了,會活四年;三十次跳動停一下的,代表兩個臟器沒有氣了,會活三年;二十次跳動停一下的,代表三個臟器沒有氣了,會活二年;十次跳動停一下的,代表四個臟器沒有氣了,會在一年內死亡。
戴同父說:《脈經》說四個臟器沒氣了,會在一年內死亡,用幾個臟器沒氣來區分幾年後死亡,我私下覺得很疑惑。《內經》說:腎氣斷絕六天會死,肝氣斷絕八天會死,心氣斷絕一天會死,如果臟器氣真的斷絕了,又怎麼可能等四、三年才死呢?
王宏翰說:戴先生引用《內經》來糾正《脈經》的錯誤,我理解並仔細思考後,大概了解其中道理。如果某個臟器的氣衰弱,但還沒有完全斷絕,出現脈搏跳動間歇的情形,那麼就依照《脈經》所說,來判斷死亡的年限;如果某個臟器的氣已經完全斷絕,出現脈搏跳動間歇的情形,那麼就依照《內經》所說,來判斷死亡的時限。但《內經》原本講的是某個臟器的氣斷絕了,《脈經》應該解釋為某個臟器的氣衰弱。
慎庵按:王先生的論斷,也說的含糊不清,終究不是一個明確的說法。至於說某個臟器的氣衰弱,但還沒有完全斷絕,就依照《脈經》來判斷等等,這樣的說法也是模稜兩可。即使如他所說,如果病人的臟器氣衰弱,可以延長三、四年壽命,如果遇到好的醫生來治療,難道醫生沒有眼力能辨別嗎?如果治療得當,用藥來幫助臟氣恢復旺盛,因而得以存活的例子也不少。由此可知,《脈經》的說法也是不足為憑,只是給淺薄的人做為標榜,藉此炫耀奇特,應該刪除。
現在仍然保留不刪除的原因,是因為在過去的醫書中,都記載了這種說法,因此只在《脈經》中保留,但不做討論。現在我針對戴先生和王先生的說法,也保留下來並加以駁斥,認為這絕對沒有道理,以免讓後來的學習者感到困惑。當時王先生論述脈象,竟然自稱為經典,也太僭越了,現在的人因為他稱之為經典,而不去論證其中的對錯,實在是沒有見識。
何況他的書,雜亂引用了《內經》、《傷寒論》、《金匱》、《中藏經》、《扁鵲內照經》等文章來編寫成書,又怎麼可以稱之為經典呢?在過去的聖賢哲人,傳承下來的著作才稱為經典,而王先生混雜自己的見解,也想稱之為經典,難道不是僭越嗎?所以張子路有金屑入眼的批評,可以說是獨具慧眼。還有其他論點,在後面附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