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原理》~ 卷之三 (1)
卷之三 (1)
1. 論
傷損之症,乃因跌撲挫閃,與夫刃傷皆是。但中有虛實之分,方書行逐瘀血之法,難以概用,當分因而治可也。如皮肉未破,惟肉裡紫腫或硬,此乃實症,內必有瘀血,法當行逐瘀血為主。如皮肉已破,氣外出,此乃虛症,內無瘀積,法當補養氣血為先。再詳所傷經絡氣血孰多孰少,或補氣藥過於補血之劑,或補血藥過於補氣之劑,不可拘執。
若已經亡血過多,久不補接而反下之,乃重損氣血,愈益其虛,必致不救,學者宜深思焉。
白話文:
這段文字討論的是關於傷損疾病的處理方法。大意如下:
當身體遭受外力衝擊、跌倒、挫傷或是刀刃傷害等,都可能導致傷損疾病。但這種疾病有虛實之分,不能一概而論,應該根據具體情況來治療。
如果皮膚肌肉未受破損,只是內部出現紫腫或硬塊,這屬於實證,表示內部有瘀血積聚,治療時應以排除瘀血為主要目標。
相反地,如果皮膚肌肉已破裂,導致體內氣流失,這屬於虛證,表示內部沒有瘀血堆積,治療時應以補充和滋養氣血為首要目標。
進一步來說,還需詳細判斷所傷部位的經絡和氣血受損程度,是氣多於血還是血多於氣,從而選擇適合的補氣或補血藥物,不能一成不變。
特別提醒,如果患者已經大量失血,長期未能得到適時補充反而被施予瀉下藥物,這會加重氣血損耗,使虛弱狀況更加嚴重,最終可能無法挽救生命。學習醫學的人應該深入思考這一點。
注意:以上所有資訊僅供學術研究使用,任何醫療行為必須在專業醫師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