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七條:寸口脈浮而遲。浮脈則熱,遲脈則潛。熱潛相搏,名曰沉。趺陽脈浮而數。浮脈即熱,數脈即止。熱止相搏,名曰伏。沉伏相搏,名曰水。沉則絡脈虛;伏則小便難。虛難相搏,水走皮膚,即為水矣。
第七條:寸口脈浮而遲。浮脈表示有熱,遲脈表示潛藏。熱與潛藏互相搏結,稱為「沉」。趺陽脈浮而數。浮脈即為熱,數脈即為止。熱與止互相搏結,稱為「伏」。沉與伏互相搏結,稱為「水」。沉則絡脈空虛;伏則小便困難。虛與困難互相搏結,水氣流走於皮膚,就形成水病。
原文
此即寸、關、兩部之脈,而言正水、變成皮水之症也。脈機之遷就,病氣之從乘,不外乎虛吸實注之理。但有責在因虛而吸取一邊;有責在因實而注授一邊;有彼虛此實、此虛彼實,互相吸注而宜兼責兩邊。此條正彼此互相吸注之脈症也。蓋謂寸口者,內應胸中,外應經絡者也。寸口脈浮而遲,浮為經絡之氣因營虛而有餘,故浮則知為表熱也。遲為胸中之氣因腎虛而鼓緩,故遲則知為氣潛也。夫遲潛虛吸,浮熱下從;下從者氣沉,故名曰沉。又趺陽者,中主精悍,下主分布者也。趺陽脈浮而數,浮為胃液虛而胃火外浮之應。胃液虛者不能抱陽,故浮則知其為獨往而氣熱也。數為精氣虛而悍氣獨發之應。陽無根而不能終健,故數則知其必去數而自止也。夫孤熱外浮,乘止內息;內息者機伏,故名曰伏。寸沉、關伏,兩相搏擊,名曰水者。蓋寸主經絡,沉則經絡之氣內沉,而絡脈外虛;關主分布,伏則分布之機下伏,而小便難。絡脈虛,則在外者有內吸之機;小便難,則在下者有上漾之勢;而水即乘虛而走皮膚,故為皮水之病矣。五句是自注沉伏相搏,名曰水之義。
這是在說明寸口、趺陽兩部脈,來論述正水轉變成皮水的病症。脈象的變遷、病氣的乘襲,不外乎虛吸實注的道理。但要區分:有的是因為虛而吸取一邊;有的是因為實而灌注一邊;也有彼虛此實、此虛彼實,互相吸注而需要兼顧兩邊的。這一條正是彼此互相吸注的脈證。所謂寸口,內應胸中,外應經絡。寸口脈浮而遲,浮是經絡之氣因營虛而有餘,所以浮就知道是表熱;遲是胸中之氣因腎虛而搏動緩慢,所以遲就知道是氣潛藏。遲潛虛吸,浮熱下從;下從則氣沉,所以稱為「沉」。又趺陽脈,中主精悍,下主分布。趺陽脈浮而數,浮是胃液虛而胃火外浮的反應。胃液虛者不能抱陽,所以浮就知道是氣獨行而熱;數是精氣虛而悍氣單獨發作的反應。陽無根而不能持久健運,所以數就知道是必然會離去而自止。孤熱外浮,乘止內息;內息則機伏,所以稱為「伏」。寸沉、關伏,兩相搏擊,稱為「水」。因為寸主經絡,沉則經絡之氣內沉,而絡脈外虛;關主分布,伏則分布之機下伏,而小便困難。絡脈虛,則在外者有內吸的趨勢;小便難,則在下者有上漾的趨勢;而水就乘虛流走於皮膚,所以成為皮水之病。最後五句是自我解釋「沉伏相搏,名曰水」的意義。
原文
八條:寸口脈弦而緊。弦則衛氣不行。(愚按:此下當有緊字,謹援各條文例補之,識者或不以為妄耶。)緊即惡寒。水不沾流走於腸間;少陰脈緊而沉。緊則為痛,沉則為水。小便即難。
第八條:寸口脈弦而緊。弦則衛氣不行。(我按:此處原文應有「緊」字,謹依各條文例補上,有識者或許不認為這是妄加吧。)緊則惡寒。水不能沾沾流走於腸間;少陰脈緊而沉。緊則為痛,沉則為水。小便即困難。
原文
此亦互相吸注之正水而變為皮水之症也。但上條系寸口與趺陽相吸注;此條系寸口與少陰相吸注之異耳。又上條為熱水,其症多渴;此條為寒水,其症不渴,不可不知也。蓋謂寸口外主衛氣,寸口脈弦而緊。弦為氣削之診,則其衛氣之削弱而不行可知。緊為寒;弦而緊,則其因衛氣之虛而惡寒,又可知。夫衛氣根於胸中之宗氣,衛氣虛,則胸中之氣不能呵噓運布,以致水不沾沾流走於腸間而下行為小便,遂停於胃中而為正水矣。又少陰為水臟,若其脈緊而沉。緊為寒為痛,則其腰俞少腹必作凝斂拘急之痛;沉為水,以其寒而不能氣化,故小便即難,而水又積於下矣。夫寸口之脈弦緊而衛陽外虛,少陰之脈緊沉而小便下難;亦即上條虛難相搏、水走皮膚之互詞也。
這也是互相吸注的正水轉變為皮水的病症。但上一條是寸口與趺陽互相吸注;這一條是寸口與少陰互相吸注的差異。而且上一條是熱水,其症狀多渴;這一條是寒水,其症狀不渴,不可不知。所謂寸口外主衛氣,寸口脈弦而緊。弦是氣被削弱的診斷,那麼衛氣削弱而不行可知。緊為寒;弦而緊,則因衛氣虛而惡寒,又可知。衛氣根源於胸中的宗氣,衛氣虛,則胸中之氣不能呵噓運布,以致水不能沾沾流走於腸間而下行為小便,於是停滯在胃中而成為正水。又少陰為水臟,若其脈緊而沉。緊為寒為痛,則其腰俞少腹必然產生凝斂拘急的疼痛;沉為水,因其寒而不能氣化,所以小便即困難,而水又積聚於下。寸口脈弦緊而衛陽外虛,少陰脈緊沉而小便下難;也就是上一條「虛難相搏,水走皮膚」的互相解釋。
第九條:脈象出現各種沉脈的,應當責求有水;身體腫脹沉重。
原文
自此至後文十三條,廣言水病之診法治例也。脈得諸沉,謂寸口少陰,凡得沉脈及沉遲、沉滑、沉緊者,皆是。蓋水性親下,故諸脈沉者,便當責其有水也。腫重,詳已見。補言此者,猶云脈沉,尤當以身體腫重為有水之確據耳。
從此以下到後文第十三條,廣泛論述水病的診斷治療法則。脈得諸沉,是指寸口、少陰,凡是得到沉脈以及沉遲、沉滑、沉緊的,都是如此。因為水性趨下,所以各種脈沉者,便應當責求其有水。腫重,詳見前面已經說過。補充說明此點,如同說脈沉,更加應當以身體腫重作為有水的確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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