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師曰:積者,臟病也,終不移。聚者,腑病也,發作有時,展轉痛移,為可治。䅽氣者,脅下痛,按之則愈,復發為䅽氣。
老師說:積是臟的病,始終不移動。聚是腑的病,發作有時間性,輾轉疼痛移動,是可以治療的。穀氣是脅下疼痛,按壓就痊癒,復發就是穀氣。
原文
諸積大法:脈來細而附骨者,乃積也。寸口,積在胸中;微出寸口,積在喉中;關上,積在臍旁;上關上,積在心下;微下關,積在少腹;尺中,積在氣衝。脈在左,積在左;脈在右,積在右;脈兩出,積在中央,各以其部處之。
各種積的大法:脈象來得細而附著於骨,就是積。寸口處,積在胸中;稍微超出寸口,積在喉中;關上,積在臍旁;上關上,積在心下;稍微下關,積在少腹;尺中,積在氣衝。脈在左邊,積在左邊;脈在右邊,積在右邊;脈兩邊都出現,積在中央,各依其部位處理。
原文
積者,久積不行;聚者,暫聚未散之義。二者,皆臟腑之陰液,因陽衰、氣寒而不能運動,故沉著於臟腑之內者也。
積是長久積聚而不運行;聚是暫時聚集尚未消散的意思。這兩者都是臟腑的陰液,因為陽氣衰弱、氣寒而不能運行,所以沉積在臟腑之內。
原文
䅽氣者,穀氣也,胃中飽食過度,或久停未化,於是胃實氣滿,不從下行,而由胃絡旁溢者是也。
穀氣就是穀氣,胃中吃得太飽過度,或者長期停滯未能消化,於是胃實氣滿,不能向下運行,而從胃的絡脈旁溢出來。
原文
但積聚以及䅽氣,其症俱能作痛,而其名義,頗相似而難辨,故問其所以為積、為聚、為䅽氣之謂也。
但是積、聚以及穀氣,它們的症狀都能引起疼痛,而它們的名義,頗為相似難以辨別,所以問它們為什麼稱為積、稱為聚、稱為穀氣的意思。
原文
不知積為臟病。臟者,收藏之象,其精常住而不散,故積之為病,亦因其臟精之居守,而始終不移。
要知道積是臟病。臟是收藏的象徵,它的精華常駐而不散,所以積這種病,也因為臟精的居守,而始終不移動。
原文
聚為腑病。腑者,府庫之象,其氣既入而亦出,故聚之為病,亦因其腑氣之流行,而發作有時,展轉痛移。夫發作有時,則未發者,為陽氣猶有自振之機;展轉痛移,則所聚者,為病邪已見騰挪之漸。投以辛甘,治以攻發,迎而導之,則聚者自散,寧與臟積之始終不移,正邪相服,而無隙可乘者比哉?故可治也。聚曰可治,則積之不可治者,在言外矣。
聚是腑病。腑是府庫的象徵,它的氣既進入也排出,所以聚這種病,也因為腑氣的流行,而發作有時間性,輾轉疼痛移動。發作有時間性,那麼未發作的時候,是陽氣還有自我振奮的契機;輾轉疼痛移動,那麼所聚集的,是病邪已經見到挪動的跡象。用辛甘藥物治療,用攻發的方法,迎著病邪而引導它,那麼聚的自然消散,哪裡能與臟積的始終不移動、正邪相持而無隙可乘相比呢?所以是可以治療的。聚說可治,那麼積的不可治,就在言外了。
原文
胃之絡脈通於脅,故實滿之䅽氣,溢於脅下,而作如刺如脹之痛也。按則其氣復從絡而還於胃,故其痛則愈。復發者,指按起而言;不曰可治不可治者,其意或以減谷則愈者乎?此所謂䅽氣之症也。
胃的絡脈通於脅部,所以實滿的穀氣,溢出到脅下,而產生像針刺像脹滿的疼痛。按壓則氣從絡脈回到胃,所以疼痛就痊癒。復發,是指按壓後再起來;不說可治不可治,它的意思或許是減少飲食就會痊癒吧?這就是所謂的穀氣症狀。
原文
下文二十一句,就五臟之積而言其脈,且廣言積之在募原內絡中者,其診法亦準臟積之例也。蓋謂五臟諸積之大法,俱屬有陰無陽,而其陰液沉著之候;故其脈來必細以應無陽,必沉以應臟,必伏以應陰液沉著。此細而沉伏附骨者,乃積脈也。若此脈見寸口,積在胸中;胸中者,心肺之所託也。微出寸口,積在喉中;喉中者,心肺上出之絡之所經也。見關上,積在臍旁;臍旁者,肝脾之所託也。上關上,積在心下;心下者,心肺下行之絡之所經也。微下關,積在少腹;少腹者,肝腎之所託也。見尺中,積在氣衝。經名氣街穴,針灸大成作氣衝,在臍下橫骨兩端毛際中,動脈應手者是,足陽明脈氣之所發也。但於臟無取,未詳其義,豈陽明之氣與陰會相合而通於腎臟者乎?
下文二十一句,是就五臟的積來說明其脈象,並且廣泛論述積在募原、內絡中的情況,它的診法也依照臟積的法則。大體上說五臟諸積的大法,都屬於有陰無陽,而且是陰液沉著的徵候;所以其脈象來時必定細以對應無陽,必定沉以對應臟,必定伏以對應陰液沉著。這種細而沉伏附著於骨的脈象,就是積脈。如果此脈出現在寸口,積在胸中;胸中是心肺所寄託的地方。稍微超出寸口,積在喉中;喉中是心肺向上出的絡脈所經過的地方。出現在關上,積在臍旁;臍旁是肝脾所寄託的地方。上關上,積在心下;心以下是心肺向下行的絡脈所經過的地方。稍微下關,積在少腹;少腹是肝腎所寄託的地方。出現在尺中,積在氣衝。經穴名為氣街,針灸大成寫作氣衝,在臍下橫骨兩端毛際中,動脈應手的地方,是足陽明脈氣所發出的。但與臟沒有直接關聯,不詳其義,難道是陽明之氣與陰會相合而通於腎臟嗎?
原文
脈與積應,其左右中央,各依其部者,如寸口左見,則積在心;右見,則積在肺;左右兩見,則積在心肺中央之內絡,而穿於前後之募原者是矣。又如關上左見,則積在肝;右見,則積在脾;左右兩見,則積在肝脾中央之內絡,而穿於前後之募原者是矣。下焦及寸關尺之微上微下者俱仿此,以五臟之系及絡俱能病積,故曰廣言積之在募原內絡中者,其診法俱準臟積之例也。
脈與積相應,它的左右中央各依其部位,例如寸口左邊出現,則積在心;右邊出現,則積在肺;左右兩邊都出現,則積在心肺中央的內絡,而貫穿前後募原。又例如關上左邊出現,則積在肝;右邊出現,則積在脾;左右兩邊都出現,則積在肝脾中央的內絡,而貫穿前後募原。下焦以及寸關尺的微上微下都仿此,因為五臟的系脈及絡脈都能病積,所以說廣泛論述積在募原、內絡中,其診法都依照臟積的法則。
原文
或曰:條端明列三病,仲景獨言積脈,而不及聚與䅽氣者,何也?
有人說:條文開端明確列出三種病,仲景只論述積脈,而不提到聚與穀氣,為什麼呢?
原文
答曰:䅽氣為一時之輕病,減谷則氣消而痛愈,故可不必言其脈也。然愚嘗試之,其人尺寸俱平,關脈實而滑於右,弦而細澀於左者,乃䅽氣之脈也。
回答說:穀氣是暫時的輕病,減少飲食則氣消散而疼痛痊癒,所以可以不必說它的脈象。然而我曾經嘗試,如果病人尺寸部都平,關脈右邊實而滑,左邊弦而細澀,就是穀氣的脈象。
原文
若夫聚之為脈,已具積脈中,而俟善讀者之自悟久矣。如諸聚大法:脈來細而於不浮不沉中見者,乃聚也。下文十九句,文則易積以聚,意則易臟以腑,而細按之,則三焦之所屬,六腑之所經,左右中央之所寄託,不與積脈同一彰明較著乎哉?
至於聚的脈象,已經包含在積脈之中,而等待善於閱讀的人自己領悟很久了。如同各種聚的大法:脈象來得細而於不浮不沉之間顯現的,就是聚。下文十九句,文字上將積換成聚,意思上將臟換成腑,而仔細按察,那麼三焦所屬、六腑所經過、左右中央所寄託,難道不與積脈一樣明顯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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