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脾足太陰經病證」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06

名詞介紹


脾足太陰經病證

脾足太陰經為十二經脈之一,起於足大趾內側端(隱白穴),循行於下肢內側,入腹屬脾絡胃,上膈挾咽,連舌本,散舌下。其經氣異常時,可表現為「是動病」與「所生病」兩類證候,分述如下:

一、是動病

《靈樞·經脈》記載,脾經經氣變動失常時,可見以下證候:

  1. 舌本強:舌根僵硬,言語不利,因脾脈連舌本,經氣不暢所致。
  2. 食則嘔:進食後嘔吐,因脾失健運,胃氣上逆。
  3. 胃脘痛:中焦氣機壅滯,不通則痛。
  4. 腹脹善噫:腹部脹滿,頻頻噯氣,乃脾虛氣滯,濁氣不降。
  5. 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排便或排氣後腹脹稍緩,因氣機得通。
  6. 身體皆重:脾主肌肉,濕困脾經則肢體沉重。

後世醫家如《脈經》補充,是動病尚可兼見「怠惰嗜臥」「四肢不舉」等濕邪困脾之象。

二、所生病

脾經所屬臟腑功能失調,或經脈循行部位氣血失養,可見:

  1. 舌本痛:脾經氣血瘀滯,舌體失養。
  2. 體不能動搖:肌肉無力或痿軟,因脾主四肢。
  3. 食不下:運化失常,納穀困難。
  4. 煩心,心下急痛:脾經上膈注心中,氣血鬱滯則心胸煩悶或絞痛。
  5. 溏瘕洩:大便溏薄或夾未消化食物(溏泄),或腹內結塊、時聚時散(瘕泄)。
  6. 水閉、黃疸:脾不運濕,水液停聚(水閉),或濕熱熏蒸發為黃疸。
  7. 不能臥,強立:濕阻氣機,臥則氣逆,故不得安臥;勉強站立時下肢腫脹加重。
  8. 股膝內腫厥,足大指不用:經脈循行部位氣血不暢,見內側腫脹、厥冷或麻木。

三、治療原則

《靈樞·經脈》提出:「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臨床須辨證施治:

  • 實證(如濕熱蘊結):用瀉法,針刺或配伍清熱化濕藥。
  • 虛證(如脾陽不足):用補法,可灸足三里、三陰交等穴,或予溫補脾陽之劑。
  • 寒證:久留針或溫針,配合艾灸。
  • 經氣下陷:多施灸法以升提陽氣。

四、相關補充

後世醫著如《針灸甲乙經》進一步擴充證候,如「腹滿而吐」「足痿不收」等,均與脾經氣血失和相關。此證與「脾虛」「濕困」等內傷病機密切相關,臨床須結合四診詳辨。

(註:本文依據古典醫籍與經絡理論整理,未涉及現代醫學診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