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常毒」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06
名詞介紹
常毒
在中醫藥學中,「常毒」為藥物毒性分類之一,指毒性中等之中品藥材。此概念源自《黃帝內經·素問·五常政大論》,文中將藥物毒性分為「大毒」「常毒」「小毒」「無毒」四級,並提出相應的用藥準則:「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意指使用常毒之藥時,需掌握劑量與療程,治癒七分即應停藥,以免過服傷正。
常毒之特性與應用
- 毒性界定:
常毒藥物介於大毒與小毒之間,其偏性較明顯,能針對較重之病證發揮治療作用,但過量或久服易損傷氣血臟腑。例如半夏、附子等,雖具祛痰、溫陽之效,然須經炮製或配伍以減其毒性。 -
臨床使用原則:
- 配伍調和:常毒藥物多配合甘緩之品(如甘草、大棗)或君臣佐使同用,以制其偏性。
- 劑量控制:遵循「中病即止」原則,避免累積毒性。如《神農本草經》將常毒藥歸於中品,強調「斟酌其宜」。
- 辨證施用:針對實證、急證時選用,虛弱體質者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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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藥物舉隅:
- 烏頭類(如川烏、草烏):具溫經止痛之效,然其烏頭鹼成分毒性強,需久煎減毒。
- 天南星:化痰散結,生用刺激性强,多以薑汁或膽汁炮製。
理論淵源與發展
《神農本草經》進一步闡釋藥物三品分類,中品藥「主養性,應人,無毒有毒,斟酌其宜」,與「常毒」概念相呼應。後世醫家如張仲景於《傷寒論》中運用常毒藥時,皆嚴謹配伍(如附子配乾薑、甘草),體現「以毒攻毒」之智慧。
此分級體系反映中醫「以偏糾偏」的治療哲學,強調透過藥物毒性之偏勝調和人體陰陽失衡,而「常毒」之用,尤重醫者對藥性與病機的精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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