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賣藥所」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4-01-15

名詞介紹


賣藥所,宋代官方設立的專門經營藥品的機構名稱。此機構始設於北宋熙寧九年(公元1076年)。王安石變法,藥物也列入國家專賣,為此,神宗下令罷原有的熟藥庫、合藥所等,成立了合賣藥所,又名熟藥所,負責製造和出售成藥,歸[太醫局](/dic/13895)領導。崇寧二年(公元1103年),製藥和賣藥業務已經劃分,全國各地賣藥所也逐漸增多。政和四年(公元1114年)賣藥所改名為「醫葯惠民局」。

《宋史·食貨志》載:「熙寧九年,罷諸路熟藥庫、合藥所,置合賣藥所,以太醫局領之。崇寧二年,分製藥、賣藥,置製藥所、賣藥所,以太醫局領之。政和四年,改賣藥所為醫葯惠民局。」

賣藥所的設立,對我國藥業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它標誌著我國藥業由私營向國營轉變,為我國藥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賣藥所的設立,也促進了我國藥學的發展。在賣藥所的推動下,我國出現了一批著名的藥學家,如蘇頌、李杲、朱震亨等。他們在藥學理論和實踐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貢獻,為我國藥學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賣藥所的設立,還促進了我國醫藥文化的發展。在賣藥所的推動下,我國出現了一批著名的醫藥著作,如《本草綱目》、《醫方集解》、《醫學心悟》等。這些著作對我國醫藥文化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總之,賣藥所的設立,對我國藥業、藥學和醫藥文化的發展都產生了深遠影響。它是中國藥業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