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產後痹證」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06
名詞介紹
產後痹證
定義與別稱
產後痹證,又稱「產後關節痛」或「產後遍身疼痛」,為婦女產褥期間常見病證,以肢體、腰膝、關節等處出現疼痛、酸楚、麻木、重著為主要表現。若症狀持續至產褥期後,則歸屬內科範疇。
病因病機
中醫認為,本病多因產後氣血驟虛,經脈失養,或外邪乘虛侵襲,痹阻氣血所致。具體可分為以下三類:
- 氣血兩虛:分娩耗氣傷血,血虛則筋脈失濡,氣虛則衛外不固,肌腠空疏,易感外邪。
- 外邪侵襲:產後體虛,風寒濕邪乘虛客於經絡、關節,氣血運行不暢,發為痹痛。風邪勝者痛無定處(行痹),寒邪勝者痛劇拘急(痛痹),濕邪勝者重著麻木(著痹)。
- 瘀血阻絡:惡露不盡或產創瘀滯,脈絡不通,「不通則痛」,致肢節刺痛、屈伸不利。
臨床辨證
本病以虛證或虛中夾實為主,常見證型如下:
- 血虛證:肢體隱痛,麻木不仁,面色蒼白,頭暈心悸,舌淡脈細弱。治宜養血濡筋,方選《黃芪桂枝五物湯》加秦艽、當歸、雞血藤。
- 外邪痹阻證:關節疼痛遊走或冷痛劇烈,遇寒加重,或重著腫脹,苔薄白或白膩,脈浮緊或濡緩。治宜祛風散寒、化濕通絡,方用《獨活寄生湯》加減。
- 血瘀證:痛處固定如針刺,惡露色暗不暢,舌紫黯或有瘀斑,脈弦澀。治宜活血化瘀,方選《四物湯》加澤蘭、桃仁、紅花、沒藥等。
治療原則
以「扶正祛邪」為綱,注重補益氣血、調和營衛,佐以祛風散寒、活血通絡。因產後正氣虧虛,用藥需避辛燥耗血之品,如過用羌活、附子等,恐傷陰血。臨床可依證選用《荊防四物湯》等方靈活加減。
補充說明
產後痹證與一般痹證不同,其病機關鍵在於「本虛標實」,故治療時需權衡虛實,不可過用攻伐。現代中醫亦重視肝腎虧損與產後痹證的關聯,若見腰膝酸軟、足跟痛等症,可酌加杜仲、桑寄生、牛膝等補益肝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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