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九科」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4-01-15

名詞介紹


九科

九科是中國古代醫學分科的總稱。北宋嘉佑五年(1060年)始分醫學為九科。元豐改製後,增加了針灸科,仍為九科。九科的劃分主要根據人體的不同部位和疾病的性質而劃分,涵蓋了古代醫學家對人體生理、病理和治療方法的深刻認識。

大方脈(內科)

大方脈即內科,主要研究內臟病變,包括心臟、肺臟、脾臟、胃、肝臟、腎臟等臟腑的病證。

小方脈(兒科)

小方脈即兒科,主要研究小兒疾病,包括發熱、腹瀉、嘔吐、咳嗽、哮喘等病證。

風科(外科)

風科即外科,主要研究外傷、骨折、脫臼、跌打損傷等病證。

產科(婦科)

產科即婦科,主要研究婦女生殖系統的疾病,包括月經不調、白帶異常、不孕不育、妊娠期併發症等病證。

眼科

眼科,主要研究眼部疾病,包括近視、遠視、散光、白內障、青光眼等病證。

瘡腫科(皮膚科)

瘡腫科即皮膚科,主要研究皮膚和黏膜的疾病,包括痤瘡、濕疹、牛皮癬、帶狀皰疹等病證。

口齒咽喉科(口腔科)

口齒咽喉科即口腔科,主要研究口腔、咽喉、鼻腔的疾病,包括牙痛、口腔潰瘍、扁桃體炎、咽喉炎等病證。

金鏃兼書禁科(針灸科)

金鏃兼書禁科即針灸科,主要研究針灸、拔罐、艾灸等療法,用於治療各種疾病。

金鏃兼折傷科(骨科)

金鏃兼折傷科即骨科,主要研究骨折、脫臼、跌打損傷等病證。

九科的劃分持續延用至宋末,清初時增加了兩個科目,形成了十一科的醫學分科制度。然而,在嘉慶二年(1797年)又將科目減少為九科。

參考資料:

  1. 《中國醫學史》
  2. 《中國醫學大辭典》
  3. 《中國醫學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