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兼證」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4-01-15

名詞介紹


兼證,病證名。

1.指感受病邪及其相應的證候分主次,次者為兼。《溫熱論》:「(溫邪)在表初用辛涼輕劑,挾風則加入薄荷、牛蒡之屬,挾濕加蘆根、滑石之流。」此風和濕均屬溫熱的兼證。

2.病之主證未除,又出現新的症狀,而整個病情仍以原來主證為主,後出現的病證為兼證。

兼證是指在一個病程中,主證和兼證是同時存在的,主證是主要的病證,兼證是次要的病證。兼證可以是原發病的一種表現,也可以是其他疾病的一種表現。兼證的存在,往往會影響到主證的治療。因此,在治療時,要注意兼證的存在,並根據兼證的性質,採取相應的治療措施。

兼證的種類很多,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 寒熱兼證:寒熱兼證是指在一個病程中,既有寒證的表現,又有熱證的表現。
  • 虛實兼證:虛實兼證是指在一個病程中,既有虛證的表現,又有實證的表現。
  • 表裡兼證:表裡兼證是指在一個病程中,既有表證的表現,又有裡證的表現。
  • 陰陽兼證:陰陽兼證是指在一個病程中,既有陰證的表現,又有陽證的表現。

兼證的治療,要根據兼證的性質,採取相應的治療措施。例如,寒熱兼證的治療,可以根據寒熱的性質,分別使用寒涼和溫熱的藥物;虛實兼證的治療,可以根據虛實的性質,分別使用補益和瀉下的方法;表裡兼證的治療,可以根據表裡的性質,分別使用發汗和清熱的方法;陰陽兼證的治療,可以根據陰陽的性質,分別使用滋陰和壯陽的方法。

兼證的治療,要注意兼顧主證和兼證,不能只治療主證,而忽視兼證。如果兼證沒有得到有效的治療,就會影響到主證的治療效果。因此,在治療時,要注意兼證的存在,並根據兼證的性質,採取相應的治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