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兼證」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06

名詞介紹


兼證

病證名

  1. 主次病邪與證候之分
    在中醫辨證中,兼證指疾病過程中,除主要病邪及其對應證候外,同時存在的次要病邪或證候。此類情況常見於外感病,如溫熱病邪侵襲人體時,可能兼夾風邪或濕邪,形成「溫邪挾風」或「溫邪挾濕」的複合病機。例如《溫熱論》所述:「(溫邪)在表初用辛涼輕劑,挾風則加入薄荷、牛蒡之屬,挾濕加蘆根、滑石之流。」其中風邪與濕邪即為溫熱病的兼證,治療時需在主方基礎上配伍相應藥物以兼顧次要病邪。
  2. 主證未除而新證繼發
    另一種情況是疾病發展過程中,原有主證尚未緩解,又出現新的症狀,但病情仍以主證為主導,新出現的證候即為兼證。例如,患者原以「脾虛泄瀉」為主證,後因氣機不暢繼發「脘腹脹滿」,此時腹脹為兼證,治療仍以健脾益氣為主,佐以理氣消脹之品。此類兼證反映疾病演變的動態特點,需辨明主次以調整用藥。

中醫理論基礎
兼證的辨識與處理,體現中醫「標本緩急」與「辨證求因」的原則。其形成多與以下機制相關:

  • 病邪兼夾:如六淫之邪相合為病(風寒、暑濕等),或外感與內傷交互影響。
  • 臟腑傳變:一臟病變累及他臟,如肝鬱乘脾,脾虛為本,氣滯為標。
  • 病理產物疊加:如痰濕、瘀血等繼發於主病,成為兼證。

臨床應用
治療兼證時,中醫強調「主次分明」,通常以主證治法為核心,兼證用藥為輔助。例如:

  • 太陽中風兼氣喘:以桂枝湯解表為主,加厚朴、杏仁降氣平喘。
  • 陰虛火旺兼濕熱:滋陰降火為本,佐以淡滲利濕之品,避免滋膩助濕。

兼證的辨析有助於全面把握病情,避免治療偏頗,體現中醫整體觀與靈活施治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