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本草待詔」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06

名詞介紹


本草待詔

定義與歷史淵源
「本草待詔」為中國古代醫官職稱,屬非固定編制之技術官員,專精於本草藥物學問。據《漢書·郊祀誌第五下》記載,此職設於漢代,主要職責為應皇室詔令入宮,協助處理與本草相關之事務,如藥物辨識、採集、炮製及應用建議。其身份類似顧問,反映當時朝廷對藥學專業之重視,亦體現「官民協作」之醫療體系特色。

專業職能與中醫背景

  1. 藥物考據與鑑定
    待詔需精通《神農本草經》等早期藥典,掌握藥物「四氣五味」(寒熱溫涼、辛甘酸苦鹹)及「升降浮沉」特性,以確保宮廷用藥之準確性。例如:辨別真偽人參(如遼參與高麗參差異)、釐清附子炮製毒性等關鍵技術。
  2. 採集與時令配合
    依《黃帝內經》「司歲備物」理論,指導宮廷按節氣採藥。如春季採茵陳蒿(符合「春生」特性),秋季收五味子(取其「秋收」斂肺之效),以契合中醫「天人相應」原則。
  3. 方劑配伍諮詢
    協助御醫調配複方,避免藥物「十八反」「十九畏」禁忌。例如:烏頭反半夏、甘草反甘遂等配伍禁忌,需待詔審核把關。

與其他醫官之差異
相較於「太醫令」等常設官職,本草待詔之特殊性在於:

  • 彈性任用:多由民間藥學名家兼任,無固定俸祿,凸顯「以技進身」之制度。
  • 專科導向:專注藥物學而非臨床診療,類似後世「藥學博士」前身。

中醫學術價值
此職位見證漢代「本草學」獨立發展之趨勢,為後世《新修本草》(唐代官修藥典)奠定基礎。其強調「藥性理論」與「實物考證」結合,亦影響李時珍《本草綱目》「辨藥必覈其實」之編纂精神。

文化意涵
「待詔」制度反映中醫「醫藥分業」早期形態,同時彰顯古代對專業知識之尊重——即使非官僚體系核心,仍以技術能力參與宮廷決策,成為連結民間智慧與宮廷醫療之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