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河豚中毒」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06

名詞介紹


河豚中毒

河豚中毒,古稱「食鯸鮐魚中毒」,為誤食河豚魚(亦稱鯸鮐、廷巴魚)所致之毒性反應,屬中醫「食毒」範疇。河豚魚之肝、卵、血等部位含劇毒,其性峻烈,入體則迅即攻伐臟腑,阻遏氣機,甚則閉阻經絡,危殆性命。

中醫病因病機

河豚毒屬「穢濁之邪」,其性剽悍,多從口入,直犯中焦脾胃。毒邪內蘊,先傷胃絡,致氣逆嘔吐、腹痛泄瀉;毒邪下迫大腸,則見便血。繼而毒邪流竄經絡,阻滯氣血,故見唇舌麻木、肢體癱軟;上擾清竅,則眼瞼下垂、言語不利。若毒邪深陷,內閉心肺,可致氣血敗亂,呼吸衰竭而亡。

臨床表現

  1. 初期(毒犯脾胃):驟發噁心嘔吐、脘腹劇痛、泄瀉如注,或夾雜血便。
  2. 中期(毒竄經絡):口唇、舌尖及四肢麻木,肢體痿軟無力,眼瞼垂墜,言語蹇澀。
  3. 危候(毒陷心包):呼吸急促微弱,面青唇紫,神昏肢冷,脈微欲絕。

中醫治法與方藥

治療首重解毒排毒,兼以調和氣血、通絡開閉。古籍記載多取鮮品藥汁或單味解毒藥,如:

  • 鮮蘆根汁:清熱生津,化毒和中。
  • 鮮橄欖汁:解毒醒脾,緩急止痛。
  • 紫蘇汁:行氣寬中,解魚蟹毒。
  • 黑豆汁:利水下氣,解毒護脈。

《本草綱目》另載多種解毒藥物,如五倍子收澀止血、槐花涼血解毒、藍汁(如青黛)清熱瀉火,皆可隨證選用。若毒邪深重,可配伍蜈蚣通絡攻毒,或羊蹄葉清熱涼血。

古籍論述

《諸病源候論》云:「鯸鮐魚肝及腹內子有大毒,食之往往致死。」強調其毒性猛烈。《本草綱目》更詳列解河豚毒之藥,如荻芽、胡麻油等,皆取其清解穢濁、護養臟腑之效。

此證凶險,須辨病勢淺深,急祛毒邪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