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寒無犯寒」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06
名詞介紹
寒無犯寒
「寒無犯寒」為中醫治療學重要術語,出自《素問·六元正紀大論》,強調順應四時氣候用藥的原則。其核心思想在於:於寒冷季節或寒證病機下,應避免妄投寒涼藥物,以防加重陰寒之氣,損傷人體陽氣。此理論體現中醫「天人相應」與「因時制宜」的整體觀,亦為「治未病」思想之延伸。
理論基礎
- 陰陽平衡與四時相應
中醫認為,人體氣血陰陽隨自然節律變化。冬季屬陰,陽氣內藏,此時若誤用寒藥,易使陽氣受遏,導致寒凝氣滯,甚則引發「寒中」之證(如腹痛、泄瀉、手足厥冷)。《內經》明言:「用寒遠寒,用涼遠涼」,即強調用藥需契合時令特性。 - 六氣與病機關聯
寒為六淫之一,其性收引,易傷陽氣。若外寒與內寒相合(如素體陽虛者逢冬月),再施以寒藥,則可能引動「同氣相求」之害,使寒邪深入三陰,病勢纏綿。故《傷寒論》中治療少陰寒化證,必以附子、乾薑等溫熱藥回陽救逆,嚴禁寒涼。 - 標本治則的體現
「寒無犯寒」亦暗合「急則治標,緩則治本」之理。若遇真寒假熱證(如陰盛格陽),雖見面赤煩渴等假熱之象,仍須以溫熱藥直破陰寒,不可因表象誤判而犯寒禁。
臨床應用
- 時令用藥:冬季外感風寒,宜選辛溫解表如麻黃、桂枝,而非銀翹、石膏等辛涼之品。
- 辨證配伍:若必須於寒時用寒藥(如陽明腑實證之大承氣湯),需佐以辛溫或反佐法(如生薑、肉桂),以制約寒性。
- 地域調整:北方嚴寒之地較南方更需嚴守此原則,然若逢暖冬或個體陽熱偏盛,則可酌情變通。
古籍佐證
《醫門法律》云:「時禁者,寒熱溫涼,遵時制用。」《類經》亦註解:「時氣當熱,寒者勿犯;時氣當寒,熱者勿犯。」均呼應「寒無犯寒」之旨,揭示中醫用藥須動態權衡天、地、人三才關係。
此理論不僅指導藥物選擇,更延伸至針灸(冬月慎用瀉法)、飲食(冬忌生冷)等層面,展現中醫學「順時養生」的深度與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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