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過經不解」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4-01-15

名詞介紹


過經不解

過經不解,病證名。指傷寒過了傳經日期,病仍未愈。《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宜先於小柴胡湯,嘔不止,心下急,鬱郁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則愈。」

過經不解是傷寒病的一種特殊類型,其主要特點是病程延長,症狀頑固,反覆發作,不易治癒。過經不解的病因主要有兩方面:一是患者體質虛弱,抵抗力低下;二是治療不當,誤用寒涼藥物。

過經不解的臨床表現主要有以下幾點:

  1. 發熱持續不退,或反覆發熱。
  2. 惡寒、發熱、頭痛、身痛、四肢酸痛等症狀較重。
  3. 食欲不振,嘔吐、腹瀉等消化道症狀明顯。
  4. 心煩、失眠、多夢等神經系統症狀明顯。
  5. 舌質紅、苔薄白或黃膩,脈浮數或滑數。

過經不解的治療以解表散寒、和胃降逆為主。常用方劑有小柴胡湯、大柴胡湯、四逆散、柴胡桂枝乾薑湯等。

過經不解的預後一般較差,如果治療不當,很容易轉為重症,甚至危及生命。因此,患者在發病後應及早到醫院就診,以免延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