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過經」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06
名詞介紹
過經
概念溯源
過經一詞首見於東漢張仲景《傷寒論》,為六經辨證體系中的重要病理概念。其核心含義指傷寒病邪超越常規傳變時限,未按預期轉入下一經,或病邪雖已傳變但原經證候未解的特殊病理狀態。此概念反映了中醫對疾病時空演變規律的深刻認識,尤其強調時間因素在六經傳變中的關鍵作用。
病理機轉
時間維度的異常
《傷寒論》建立"七日周期"傳經理論,認為:
- 陽經病變以七日為一傳變周期
- 陰經病變以六日為一傳變周期
當太陽病超過七日未解,即構成"過經"的基本條件。仲景特別指出"傷寒十三日"仍見譫語者,屬典型過經表現,此時病邪已非單純太陽表證,提示邪熱內傳陽明或與少陽並病。
傳經路徑的變異
過經現象包含三種病理轉歸:
- 傳經延遲:病邪滯留原經,超越常規時限未傳
- 越經傳變:病邪不循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常序,出現跳經傳變
- 合併傳變:多經證候並見,如太陽陽明合病、太陽少陽並病
臨床表現
證候特徵
過經證候具有時空疊加特點:
- 時間標記:病期明確超過七日(太陽病)或六日(陰經病)
- 證候組合:
- 原經證候持續存在(如太陽病之惡寒發熱)
- 新經證候顯現(如陽明譫語、少陽往來寒熱)
- 特殊舌脈:常見舌質轉紅、苔色由白轉黃,脈象由浮轉沉或見弦數
經典例證
《傷寒論》記載兩類典型過經:
- 過經熱結:"傷寒十三日,過經譫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提示陽明腑實形成
- 過經未解:"太陽病,過經十餘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顯示少陽樞機不利
診斷要點
時間辨識
- 準確計算病程日數
- 區分"傳經未盡"與"過經不解"
證候鑑別
- 與"直中"相區別:後者無前驅經證,直接出現裡證
- 與"合病"相區別:合病為兩經以上同時受邪
治療原則
仲景立過經治法三要:
- 先解後治:如柴胡證仍在者,先予小柴胡湯和解少陽
- 隨證治之:見陽明腑實則用承氣湯類下之
- 扶正祛邪:過經日久多兼正虛,需人參、甘草等顧護正氣
理論延伸
後世醫家對過經理論多有發揮:
- 成無己《註解傷寒論》強調"經氣虛"為過經內因
- 柯琴《傷寒來蘇集》提出"伏邪過經"說,解釋某些溫病傳變
- 現代研究認為過經現象與免疫應答時序異常存在相關性
此概念深刻影響了溫病學衛氣營血辨證體系,為中醫時間醫學的重要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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