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官醫提舉司同提舉」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4-01-15

名詞介紹


官醫提舉司同提舉

官醫提舉司同提舉是元代官醫提舉司的副長官,始設於元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官階為從六品。官醫提舉司同提舉的任務是協助提舉管理官醫提舉司的工作。他們在官醫提舉司的運作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負責監督日常運作、處理行政事務、協助制定政策和方針、代表官醫提舉司與其他部門溝通,以及處理日常事務。

官醫提舉司同提舉的任命由提舉提名,經朝廷批准後正式出任。他們的任期為三年,可以連任。然而,官醫提舉司同提舉的權力是有限的,他們只能在提舉的授權下行使職權。如果違反朝廷的規定,將會受到懲罰。

經由朝廷的嚴格控制,官醫提舉司同提舉能夠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他們在管理官醫提舉司的工作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