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官醫提舉司提舉」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06
名詞介紹
官醫提舉司提舉
官醫提舉司提舉為元代醫官職名,隸屬於官醫提舉司,係該司最高長官,始設於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官階為從六品,主管地方醫政事務。其職權範圍涵蓋醫官考覈、醫藥管理、醫學教育等,並監督所轄區域內醫戶與醫療機構之運作。下設同提舉(從七品)、副提舉(從八品)等屬官,協理司務。
元代官醫制度承襲宋金遺緒,並進一步系統化。官醫提舉司之設立,反映朝廷對醫政之重視,其職能類似宋代「太醫局」與金代「尚藥局」,然更側重地方醫療體系之統籌。提舉一職多由精通醫術且具行政能力者擔任,需通曉《內經》《難經》等經典,並熟悉方藥、針灸之實務。
在醫學專業層面,元代官醫體系強調「醫道合一」,提舉除行政職責外,亦需參與醫學教育與典籍編纂。元代醫家如滑壽、朱震亨等雖未直接擔任此職,但其學說(如滑壽《十四經發揮》之經絡理論、朱震亨「陽常有餘,陰常不足」之論)對當時官醫體系影響深遠。官醫提舉司亦負責審核民間醫者資格,確保其符合《聖濟總錄》《太平惠民和劑局方》等官定醫書之規範。
此職位之設置,體現元代「醫政合一」特色,將醫學納入官僚體系管理,為後世明清太醫院制度之先聲。其歷史意義在於強化中央對地方醫療資源之控制,並促進中醫理論與臨床經驗之制度化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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