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標而本之」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06

名詞介紹


標而本之

「標而本之」為中醫治療學重要術語,出自《素問·標本病傳論》,指臨床辨治過程中,當標病與本病並存時,依據「急則治其標」原則,優先處置標病,待標症緩解後再調治本病。此治法體現中醫「辨標本緩急」的核心思維,與「本而標之」形成辨證施治的完整體系。

理論淵源

《內經》提出「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的治療綱領,王冰注釋強調:「謂先發輕微緩者,後發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標,後治其本。」此處「不足」指正氣虛弱或病勢較輕,此時標症雖微,但可能影響本病治療,故需先行調理。

臨床應用特點

1. 標本辨識要點

  • 標病特徵:多表現為外感邪氣、急性症狀(如發熱、疼痛)或繼發病變
  • 本病特徵:常屬內傷宿疾、臟腑功能失調等根本病機

2. 適用情境

  • 正虛標實:患者素體虛弱而復感外邪,如氣虛感冒先解表
  • 標急本緩:如肝硬化腹水患者突發大出血,當先止血
  • 標病妨本:如慢性咳喘患者兼見痰熱壅肺,需先清化痰熱

與相關治則區別

治則 適用條件 治療順序 經典依據
標而本之 病發不足,標症較急 先標後本 《素問·標本病傳論》
本而標之 病發有餘,本症為急 先本後標 同篇「本而標之」條
標本同治 標本俱急或相互影響 標本同步調治 《類經》「間者並行」之說

經典案例舉隅

張仲景《傷寒論》治少陰病急下存陰法,即屬「標而本之」範例:少陰本虛而見陽明腑實,當急下燥屎以存真陰。又如朱丹溪治療陰虛火旺患者,遇外感時先予蔥豉湯輕解表邪,後續再滋陰降火,體現分階段施治理念。

此治法深刻影響後世醫家,如明代張景岳《類經》進一步闡發:「治病必求其本,但急則先治其標。」清代葉天士於《臨證指南醫案》中,對虛勞兼外感者亦多先調營衛、後補真元,皆承此治療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