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標而本之」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06
名詞介紹
標而本之
「標而本之」為中醫治療學重要術語,出自《素問·標本病傳論》,指臨床辨治過程中,當標病與本病並存時,依據「急則治其標」原則,優先處置標病,待標症緩解後再調治本病。此治法體現中醫「辨標本緩急」的核心思維,與「本而標之」形成辨證施治的完整體系。
理論淵源
《內經》提出「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的治療綱領,王冰注釋強調:「謂先發輕微緩者,後發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標,後治其本。」此處「不足」指正氣虛弱或病勢較輕,此時標症雖微,但可能影響本病治療,故需先行調理。
臨床應用特點
1. 標本辨識要點
- 標病特徵:多表現為外感邪氣、急性症狀(如發熱、疼痛)或繼發病變
- 本病特徵:常屬內傷宿疾、臟腑功能失調等根本病機
2. 適用情境
- 正虛標實:患者素體虛弱而復感外邪,如氣虛感冒先解表
- 標急本緩:如肝硬化腹水患者突發大出血,當先止血
- 標病妨本:如慢性咳喘患者兼見痰熱壅肺,需先清化痰熱
與相關治則區別
治則 | 適用條件 | 治療順序 | 經典依據 |
---|---|---|---|
標而本之 | 病發不足,標症較急 | 先標後本 | 《素問·標本病傳論》 |
本而標之 | 病發有餘,本症為急 | 先本後標 | 同篇「本而標之」條 |
標本同治 | 標本俱急或相互影響 | 標本同步調治 | 《類經》「間者並行」之說 |
經典案例舉隅
張仲景《傷寒論》治少陰病急下存陰法,即屬「標而本之」範例:少陰本虛而見陽明腑實,當急下燥屎以存真陰。又如朱丹溪治療陰虛火旺患者,遇外感時先予蔥豉湯輕解表邪,後續再滋陰降火,體現分階段施治理念。
此治法深刻影響後世醫家,如明代張景岳《類經》進一步闡發:「治病必求其本,但急則先治其標。」清代葉天士於《臨證指南醫案》中,對虛勞兼外感者亦多先調營衛、後補真元,皆承此治療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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