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方劑配伍」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4-01-15
名詞介紹
方劑配伍是中醫方劑學術語。方劑是在辨證立法的基礎上,按照組方原則,選擇適當劑量的藥物配伍而成。方劑配伍的原則,是按各藥在方中所起的作用,分為君、臣、佐、使四部分。
君藥是主藥,主治病證的主症,用量較大,一般為君藥的1倍以上。臣藥是輔助君藥發揮作用的藥物,用量次於君藥。佐藥是協助君、臣藥發揮作用的藥物,用量又次於臣藥。使藥是調和君、臣、佐藥的藥物,用量最少。
方劑配伍的關鍵是君臣佐使的合理搭配。君臣佐使的搭配要根據病證的性質、病情的輕重、患者的體質等因素來確定。一般來說,熱證宜用寒涼藥,寒證宜用溫熱藥;虛證宜用補益藥,實證宜用攻下藥;表證宜用發汗解表藥,里證宜用清熱解毒藥;陰虛證宜用滋陰養陰藥,陽虛證宜用溫陽補陽藥。
方劑配伍還要注意藥物的配伍禁忌。常見的配伍禁忌有:
1.同氣相求:指同一種藥物的不同部位或不同性狀的藥物不能配伍。例如,人參和白朮都屬於人參科植物,不能配伍。
2.相反相成:指性味相反的藥物可以配伍,以達到相反相成的目的。例如,甘草和大黃都是常用的中藥,甘草性味甘平,大黃性味苦寒,二者配伍可以緩和大黃的瀉下作用。
3.相畏相殺:指性味相畏或相殺的藥物不能配伍。例如,甘草和大戟都是常用的中藥,甘草性味甘平,大戟性味苦寒,二者配伍會降低甘草的療效。
4.相火相刑:指性味相火的藥物不能配伍。例如,附子和乾薑都是常用的中藥,附子性味辛熱,乾薑性味辛溫,二者配伍會加重附子的毒性。
5.相毒相攻:指性味相毒的藥物不能配伍。例如,砒霜和烏頭都是常用的中藥,砒霜性味大毒,烏頭性味小毒,二者配伍會增強砒霜的毒性。
方劑配伍是方劑學的重要內容,是保證方劑療效的重要因素。在臨床應用中,應根據病證的性質、病情的輕重、患者的體質等因素,合理搭配君臣佐使,並注意藥物的配伍禁忌,以提高方劑的療效。
以下是《黃帝內經》中關於方劑配伍的論述:
- 君臣佐使,和為用也。
- 君主一身,臣佐使之。
- 君藥主治,臣藥佐之,佐藥使之,使藥通之。
- 君臣佐使,各有分職,不可亂也。
- 君臣佐使,相得為用,則無所不治。
這些論述對方劑配伍的理論和方法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