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二陽並病」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06
名詞介紹
二陽並病
二陽並病為中醫病證名,指太陽病未解,而陽明病證已現,兩經病邪同時存在之病理狀態。此概念首見於《傷寒論》,張仲景於〈辨太陽病脈證並治〉與〈辨陽明病脈證並治〉兩篇中詳述其病機與治法。
病機與證候
太陽未解傳陽明
《傷寒論》云:「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此因太陽病發汗不徹底,邪氣未盡,部分病邪內傳陽明,形成「太陽表證未罷,陽明裏證已見」之並病狀態。此時證候特點為:
- 表證仍在:如惡寒、頭痛、脈浮等太陽表證未完全消退
- 陽明初現:續自微汗出、不惡寒(反映陽明熱象初起)
病邪傳變兩型
- 表裏同病型
太陽表證未罷,陽明裏熱已生,然未成腑實。此時不可妄用下法,以免引邪內陷。《傷寒論》強調:「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當以「小發汗」法調和表裏,可選用麻黃桂枝各半湯,輕解表邪兼清裏熱。 -
陽明腑實型
若太陽表證已完全消退,病邪全入陽明化燥成實,則見典型陽明腑實證:- 但發潮熱:陽明經氣旺於申酉時,故熱勢如潮汐定時而作
- 手足濈然汗出:陽明熱盛迫津外泄,四肢為諸陽之本,故汗出明顯
- 大便難而譫語:燥熱內結,腑氣不通,濁熱上擾神明
此時當急下存陰,《傷寒論》明言:「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以峻下熱結。
治法辨析
汗法與下法之擇
二陽並病之治療關鍵在於辨清表裏比重:
- 表重裏輕:當遵循「先表後裏」原則,以汗法解表為主,兼清裏熱。除麻桂各半湯外,臨床亦可酌用葛根湯(太陽陽明合病項背強几几者)或柴胡桂枝湯(兼少陽證者)。
- 裏熱成實:一旦表證悉罷,即當轉用下法。除大承氣湯外,若燥結未至堅硬,可選小承氣湯;若熱盛津傷明顯,則用調胃承氣湯緩下熱結。
傳變與轉歸
二陽並病反映六經傳變中的「越經傳」現象,即太陽不傳少陽而直入陽明。此多因患者陽氣偏盛,或誤治(如發汗不透、過用溫燥)促使病邪化熱入裏。若未及時處理,可能發展為:
- 陽明熱極:熱盛耗津,甚則出現「目中不了了,睛不和」之危候
- 熱入血室:婦女經期感邪,易形成瘀熱互結之變證
與相關概念區別
與合病之異
- 合病:兩經或三經同時受邪發病,無先後傳變過程
- 並病:一經未罷又傳他經,具明顯傳變次第
與少陽陽明同病之別
少陽陽明同病屬「三陽合病」,必見少陽樞機不利之證(如往來寒熱、胸脅苦滿);二陽並病則以太陽表證與陽明裏證並存為特徵,少陽證不顯。
此病證體現《傷寒論》「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的辨治精髓,臨床須嚴格把握表裏先後之治則,方不致誤治生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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