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墮胎」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06

名詞介紹


墮胎(病證名)

出處與定義
墮胎一詞首見於《諸病源候論》卷四十二,指婦人妊娠未滿三月,胎元未固而離胞殞墮之病證。《醫宗金鑒·婦科心法要訣》進一步區分:「五月成形名小產,未成形象墮胎言」,強調妊娠五月前胎體未具人形者屬墮胎,成形後墮下則稱小產。

病因病機
中醫認為墮胎主因沖任損傷、胎元失養,具體可分以下幾端:

  1. 腎氣虛弱:先天稟賦不足,或房勞傷腎,致胞脈不固,胎失所繫。
  2. 氣血兩虛:脾胃虛弱,化源匱乏,氣不載胎,血不養胎。
  3. 血熱動胎:素體陽盛,或過服辛燥,熱擾沖任,迫血妄行。
  4. 外傷損絡:跌僕閃挫,直接傷及胞宮,沖任失調。
  5. 胎元缺陷:父母精氣虧虛,胎稟薄弱,自然殞墮。

證候特點

  • 完全墮胎:胎塊完整排出,陰道出血漸止,腹痛減輕,脈象漸趨平和。
  • 不全墮胎:胎塊殘留胞宮,出血量多色黯,夾血塊,腹痛拒按,甚則氣隨血脫,見面色蒼白、冷汗淋漓等危候。

治療原則

  • 完全墮胎後:以調理沖任、補益氣血為主,參酌產後治法,如用八珍湯、歸脾湯等。
  • 不全墮胎:急以祛瘀止血,可選生化湯加減;若見血崩暈厥,需結合針灸(如刺隱白、三陰交)或手術清除殘胎,防氣隨血脫。

古籍參考
《景岳全書》提出:「妊娠數墮,必以氣血損傷為主」,強調補脾腎為安胎之本;《傅青主女科》則重視肝鬱化火傷胎,立加味逍遙散以清肝養血。

(全文聚焦中醫理論與古籍論述,未涉現代醫學處置及臨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