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伏熱在裡」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19

名詞介紹


伏熱在裡

伏熱在裡,為中醫病證名,指熱邪潛伏於體內,未即時發作,或因外感熱邪內陷,蘊積不散;亦可因其他邪氣(如寒、濕、痰等)久鬱化熱,內傳臟腑所致。其病機核心在於熱邪深伏,鬱結於裡,尤常見於陽明胃腸或三焦氣分,形成腸胃熱積或裡熱熾盛之證。

病因病機

  1. 外感邪氣內陷:外感溫熱之邪,初起未解,邪氣入裡化熱,或因治療不當(如過用辛溫發散),導致熱邪不得外透,反伏於內。
  2. 內傷鬱火:情志不暢、氣機鬱滯,久則化火;或飲食不節,嗜食辛辣厚味,積滯生熱,蘊結脾胃。
  3. 他邪化熱:如寒邪束表未解,鬱而化熱;或濕邪停滯,阻遏氣機,久而釀熱。

臨床表現

  • 上部熱象:咽乾口燥、舌質紅绛、苔黃乾燥,甚則口苦口臭、齒齦腫痛。
  • 中焦積熱:脘腹脹滿、按之壓痛、嘈雜灼熱,或見消穀善飢。
  • 下焦熱結:大便秘結、小便短赤,或尿頻澀痛。
  • 全身症状:心煩躁擾、面赤身熱,夜間尤甚,或見發熱不揚(熱邪深伏,體表反不甚熱)。

證型辨析

  1. 陽明腑實證:熱結胃腸,腑氣不通,以「痞、滿、燥、實」為特徵,與《傷寒論》承氣湯證相關。
  2. 三焦鬱熱證:熱邪瀰漫三焦,可見胸悶煩渴、小便不利,屬溫病學派所述「氣分伏熱」。
  3. 血分伏熱:若熱邪深入營血,可伴見斑疹隱隱、舌絳無苔,為溫病「伏邪晚發」之變證。

治療原則
以「清泄裡熱」為主,依病位深淺選方:

  • 輕證(熱鬱氣分):宜辛涼透邪,如梔子豉湯加減。
  • 中證(腸胃熱積):宜苦寒瀉下,如大黃黃連瀉心湯、調胃承氣湯。
  • 重證(熱入營血):宜清營涼血,如清營湯、犀角地黃湯。

古籍參照

  • 《傷寒論》提及「陽明病,胃家實」,描述熱邪內結之裡實證。
  • 《溫熱論》云:「溫邪上受,首先犯肺,逆傳心包」,提示伏熱可由表入裡,深入臟腑。

伏熱在裡之證,貴在早期辨識,防其深傳。臨床需結合脈象(如滑數、沉實)、舌診及病程演變,區分虛實夾雜,方可精準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