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詞典》解釋「太平惠民和劑局」的意思
雲端中醫編輯組 - 最後更新:2025-07-19
名詞介紹
太平惠民和劑局——宋代官辦醫藥機構之沿革與職能
歷史淵源
太平惠民和劑局為宋代官方設立之醫藥機構,其前身可追溯至北宋神宗熙寧年間(約十一世紀後期)於京城開封設置的「太醫局賣藥所」,專司藥材官賣與成藥製售。此後歷經建制調整,於南宋紹興十八年(1148年)正式定名為「太平惠民局」,並與負責藥物炮製的「和劑局」並行運作,合稱「太平惠民和劑局」。隨制度推廣,地方州縣亦設同名機構,形成全國性官藥網絡。
機構分工
- 和劑局(修合藥所):
職掌成藥研製,依官方藥典調配丸、散、膏、丹、藥酒等劑型。其製藥嚴循《太平惠民和劑局方》(中國首部官修成方規範),注重藥材道地性與炮製工法,如酒炙、醋淬、蜜煉等,以增效減毒。 - 惠民局(賣藥所):
負責藥品發售與平民醫療服務,以「惠民」為宗旨,定價低於市價,兼具社會救濟功能。據《宋會要輯稿》載,其藥品皆鈐官印防偽,確保品質。
醫藥貢獻
- 標準化成方:
和劑局編纂《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初刊於1107-1110年),收錄788首驗方,系統分類內、外、婦、兒諸科,如「藿香正氣散」「至寶丹」等名方沿用至今。此書奠定「局方」流派,強調成藥便捷性,影響後世方劑學發展。 - 藥物監管制度:
宋代首創藥材官賣體系,由太醫局統籌採辦,嚴禁私售劣藥。地方惠民局需定期呈報藥品消耗與病患診療記錄,形成早期公共衛生檔案。
中醫藥學意義
太平惠民和劑局之設立,反映宋代「儒醫」文化下政府對醫藥行政的深度介入。其成藥普及促進方劑學實用化,而官藥品質管控亦為現代中藥標準化之雛形。機構所藏醫籍與臨床數據,更為金元醫家批判繼承「局方」理論提供實證基礎,如朱丹溪《局方發揮》即據此反思溫燥藥之濫用。
名詞辨析
「和劑」一詞本指調和藥性之法,《神農本草經》云「藥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攝」,和劑局秉承此理,注重方劑配伍七情(單行、相須、相使等),體現中醫「合和」思想。而「惠民」則源自《周禮》「醫師掌醫之政令」,寓醫政於仁術。
此建制至元代漸廢,然其醫藥管理思想仍為明清太醫院所承襲,堪稱中國傳統醫學行政化之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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